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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群众找麻烦”应成公权自觉

www.fjnet.cn 2013-10-14 09:35  李劭强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我来说两句

只有“不给群众找麻烦”成为制度共识,尊重公众的权利才能成为一种观念上的自觉,并最终贯彻、落实到行为中。

“谁给人民群众找麻烦,我们就一定让他有麻烦!”针对10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河北省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刁难办证群众的问题,河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厅长董仚生12日如此表示。(10月13日《东方早报》)

在《焦点访谈》报道了两起办证难的典型事件之后,两地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立刻行动起来,对给群众“找麻烦”的办事人员进行了问责和处罚。这种雷厉风行的应对姿态,让人们看到了当地领导对事件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群众路线的深刻理解。对于这种姿态,公众当然举双手欢迎。

其实,“不给群众找麻烦”,应是公务人员时刻铭记于心的一个常识。作为公务人员,其基本的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公务人员手中确实掌握着一定权力,但这种权力实质上是公众赋予的,因此,在百姓面前,掌权者必须保持足够谦逊。所以,公务员不仅不能给群众找麻烦,反而应该竭尽全力地满足群众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周到而热情的服务。

这本是一个毋庸多言的常识,但很多基层公务人员却没有这种意识。这种常识变形,一方面来自权利的势弱。尽管公务员在理论上是为人民服务的人员,但是在现实的语境中,他们的权力却可以凌驾于权利之上。当权力表现出霸道和蛮横时,当权力伸出贪婪的手想要索取和寻租时,被欺凌的权利可能没有维权的“还手之力”。

另一方面,有一些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总想着走捷径和使用潜规则,对权力表现出过于谄媚的一面。这种不良风气,也会使一些掌权者失去理性,变得高高在上。于是,一个原本很清楚的常识,在现实中成为稀缺的认识。

此次,虽然两地的处理和应对速度让人感叹,但一个担忧也会随之产生:如此严肃处理,是否仅是因为《焦点访谈》的报道,是否仅是因为公众舆论的压力,抑或正好赶上实践群众路线的关键时期?正因如此,公众在为地方政府快速处理“点赞”时,也会担心一个问题:不给群众找麻烦的共识,如何稳固下来,成为制度自觉?

概括来说,这需要将共识制度化,让常识成为制度共识。首先,要简化权力审批。“不给群众找麻烦”不是一句空话,很多时候找麻烦不仅是因为办事人员素质较差,还因为制度设计脱离实际过于繁琐,以及公务人员对权利的附加要求太多。如果权力不主动放权,不简化权力审批,则权利实现的过程就没有那么简单。

其次,必须给那些被找麻烦的群众,足够的维权渠道和话语权,让他们有地方说出自己的遭遇和要求,并且让这种遭遇和要求成为需要重视的议题。

此外,必须对何为“给群众找麻烦”作出详细规定,并对给群众找麻烦者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任何给群众找麻烦者,都等于自找麻烦。

只有“不给群众找麻烦”成为制度共识,尊重公众的权利才能成为一种观念上的自觉,并最终贯彻、落实到行为中。否则,在那些舆论监督尚未覆盖、社会监督尚不到位的场合,蛮横的公务人员很可能依然会经常“给群众找麻烦”。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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