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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产能过剩 靠市长还是靠市场?

www.fjnet.cn 2013-10-16 08:22  周俊生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为积极稳妥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化解工作,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

产能过剩在我国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它对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它使企业的生产处于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状态,同行业之间的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市场而恶性竞争,一些出口型企业还将这种低价竞销策略用到国际市场,引起贸易摩擦。因此,从全局和长远来看,都需要对产能过剩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治理。

但是,治理产能过剩,并不是今天才需要面对的一个课题,事实上,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产能过剩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顽症,每一次投资过热都会带来产能过剩的问题,它也成为政府经济调控中一个重要的方向。但是,20多年来,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产能过剩现象却陷入了一个怪圈,政策收得紧一些见到一点效果,政策松一些产能过剩的问题随之凸显出来。因此,要化解产能过剩这一“老大难”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它的病根在什么地方。究其原因,其实根子还是在政府身上。

当一个行业产生较为可观的盈利的时候,在市场趋利效应驱使下,必然会有各路资本进入,从而造成产能过剩的局面,拉低资本的盈利水平,甚至使整个行业处于全面亏损状态。但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里,当这种现象出现以后,市场机制将产生作用,一些自身实力较差或者在经营中失利的企业会自动退出市场,从而使整个行业回归到大致正常的境界,政府用不着在此方面操太多的心。但是,我国的产能过剩问题并不完全是市场的产物,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过度干预使部分产业政策脱离实际,在GDP指挥棒的驱使下,政府对于产能扩大的热情比企业更高涨,使市场对企业投资行为的预警作用失灵。

因此,化解产能过剩这一问题,靠市场还是靠市长?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国务院《指导意见》确立了化解产能过剩的基本原则: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着力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着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配套政策,分别“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可以看出,这个基本原则虽然强调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但政府还是被赋予了更多的作用。

由于政府对很多投资项目拥有审批权,因此利用政府来关紧某些产能过剩行业的进入闸门,有其一定的现实作用。但是,当政府掌握了对过剩产能进行治理的权力以后,市场的作用就会处于次要地位,甚至会被政府以种种理由加以限制。我国政府对很多行业都建立了准入机制,现在虽然正在对此进行改革,扩大民营资本进入投资领域的大门,但是,这依然是由政府在管理市场。事实早已证明,政府的眼光并不比企业来得更高明,当市长代替了市场,政府决策代替了市场机制以后,最终的结果便是遭到“市场的报复”,产能过剩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因此,化解产能过剩问题,更有效的途径是让政府退出对微观经济的过多干预,运用市场的竞争机制来让过剩产能被淘汰。在这方面,刚刚成立的上海自贸区所实行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可以给我们以启发。政府不再对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最近自贸区内企业注册直线上升。这是否会造成自贸区内某种行业的产能过剩?政府用不着操这种心,因为这种情况即使发生,市场的作用也会倒逼过剩的产能寻找另外的出路。

当然,用市场的力量来化解产能过剩问题,并不是说政府可以在市场上当“甩手掌柜”,而是需要政府改变旧有的行政审批观念,不再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干预市场,这不仅要求政府抑制新批投资项目的冲动,更要求政府不再利用准入机制来限制一部分企业的进入。政府需要做的是运用法规来监管行业,加强环保能耗安全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对于产能过剩行业,政府要积极创造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让企业更多地利用资本并购等手段实现产业转移,而不是简单地用行政命令来推动关停并转。

周俊生(上海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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