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问题不能总靠“特事特办”
www.fjnet.cn 2013-10-17 10:54 张 建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特事特办”很多人都不陌生,效果也总是很不错,但大多时候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不符合现代公共管理要求。在我国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的今天,需要寻求从“特事特办”的怪圈中尽快突围,加快政府管理科学化的步伐。 经过媒体的报道,河北保定锯腿男子郑艳良获捐十万,村民叹“冰火两重天”,以前村民都不敢进他家的门,现在突然涌来很多记者和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郑艳良的妻子也表示“没想到事情会有这么大的转变”。同样是在河北衡水市武邑县,一民警办理护照时刁难市民的行为被曝光后,也是得到了有关地方从严从快从速处理。 事实上,这些都是“特事特办”的典型案例,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在这些事件处理过程中,由于地方领导重视和亲自指挥,各部门通力协作,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尤其是对一些不正之风进行了纠正,对弱势群体进行了及时的帮扶。 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官员心目中,对于舆论关注较大的事情,往往认为采取“特事特办”的手段最奏效,有时还不惜调动社会资源为事件当事人提供各种便利,耗费了过度的社会资源和公共资源,为的就是尽快平息事端,减少舆论的关注度,寻得一世安定。然而,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管是舆论关注度高还是低,都需要有关领导和地方重视,都需要尽最大努力进行解决,但前提是这些问题都应该依靠法律法规来解决,不能总是给人以“媒体关注就重视”的不好观念。试想,如果每一个人都采取这样吸引舆论眼球的做法获得政府的“特事特办”,总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我们的社会岂不是没有良好的秩序可言,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纵容一些人不劳而获的心态进一步蔓延。 近年来,各种公共安全事件和舆论关注的热点事件,基本上都是媒体进行调查才予以揭露。其中暴露的政府有关部门的“后知后觉”,企业监督自律的空置,行业规章制度的失效等屡见不鲜。这不是媒体之幸,而是社会之痛,值得反思。 寻求从“特事特办”怪圈中突围,需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其落实细则,更需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多走基层、听民声,尤其是在平时就对于弱势群体多一些关注,了解他们的诉求,将矛盾问题和群众呼声化解在基层。对于无理要求要讲清楚道理,不要总是“临时抱佛脚”和“搞特殊”,要让制度和规则成为保障弱势群体的最有效手段,成为化解矛盾和处理问题的首选之策。(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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