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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追问“求情函”背后的权力干预

www.fjnet.cn 2013-10-23 07:47  熊  志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复旦大学在读博士孟建伟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10月22日《新京报》)

案件的重审量刑是否受到了“求情函”的干预,现在不得而知,不过原定的重审日期被推迟,这不能不让人产生怀疑。不管当地法院是否对行政权力实行了有效隔离,政府向法院发函求轻判之举,都将会被视作行政干预司法的典型案例。

如果把这种典型意义安放在强拆背景下,区政府的求情行为更为可疑。案件调查最终确认拆迁公司委托没有拆迁资格的保安公司组织强拆,但孟家最关心的“谁是指使或雇用柒星保安公司强拆行凶的幕后主谋”,至此都没有答案。需要追问的是政府部门到底有没有利益牵涉?当“强拆幕后主谋”成为悬案时,谁是替罪羊?

在现行的司法运作模式下,司法机关的人事、经费都要受制于政府,法院进行独立审判理想的实现,实际取决于司法机关自身确立对行政力量的免疫力。在这个意义上,追问晋源区政府为何替被告求情,显得更为必要。

如果对“求情函”的批判仅仅止步于政府介入司法的不合理,那么实现了对个案的纠偏之后,在遇到强拆涉及政府且利益错综复杂的案件时,行政力量对于司法断案的干预冲动,还将继续存在。而且,在这种不受节制的干预冲动之下,终将还会有成文甚至不成文的“求情函”,悄悄地对司法审判实行权力干预。(熊志)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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