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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停车熄火”成为一种习惯

www.fjnet.cn 2013-10-24 15:34  宛诗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车主在停车超过3分钟时熄火灭车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10月24日下午2时,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此次立法听证会的听证事项为:《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第八十一条中“鼓励环保驾驶,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提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熄灭发动机”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以及如何修改和执法。(10月24日,《新京报》)

“停车超3分钟须熄火”,看似小事,其实不然。因为停车如果不熄火,车辆就是种处于怠速运转状态。而据有关实验结果表明,以10万辆1.6升自动挡轿车为例,每天每辆车少怠速运转一分钟,每年就能减少油耗41.61万升,减少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分别为67.6公斤、31.4公斤、5.256公斤。可见,“停车熄火”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环保,避免废气和噪声排放;二是节能,可以节省燃油。

目前,我国机动车的数量十分庞大,并且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尤其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进入千家万户,成为许多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经常塞满大街小巷。如果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不熄火,那将会排放出多少废气和噪声?会多耗费多少燃油?这个数字虽然没法准确统计,但是结果肯定让人吃惊。

当然,对于“停车超3分钟熄火”是否需入法的争议,一些人可能认为,这样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不具备可操作性,并以此为由反对立法。笔者以为,即便“停车超3分钟须熄火”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但此规定的亮点和意义,更多的是在于改变人们停车不熄火的习惯,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法制观念是要靠每一个人在生活中自觉践行并巩固的,“停车超3分钟须熄火”立法,看起来有点小题大做,却蕴含着大道理。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规范自己的行为,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一些人觉悟到带动其他人觉悟,都需要一个过程。立法只是一个开端,通过立法唤醒人们的自觉,并在生活中付诸行动,就是一件“善莫大焉”之事。

事实上,我国的香港地区和台湾省都有关于“停车熄火”的法律法规。根据香港地区《汽车引擎空转(定额罚款)条例草案》,在香港开车,除了获豁免的情况,所有司机停车3分钟后都需要“熄火”,否则就属于违规,会受到320元港币的处罚。台湾省新北市则从2012年6月1日起,对停车3分钟未熄火者处以罚款。机动车辆在停车场、道路等场所,停车怠速等候逾3分钟者,应关闭引擎熄火。只要驾驶人停车未熄火超过3分钟,摩托车将被处罚1500元,小型车3000元,大型车5000元。

环保问题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认识到停车熄火的积极意义,从自己做起,树立环保意识,让“停车熄火”成为一种习惯。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够从内心深处认可“停车超3分钟须熄火”的理念,并严格自律,让“停车熄火”成为一种习惯,那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停车”就要“熄火”的最终意义所在。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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