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神医为恶”还在司法之外
www.fjnet.cn 2013-10-28 07:04 王 琳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曾经名噪一时的“神医”胡万林又与命案扯上了关系。8月31日,一位22岁的大学生在一个养生班上喝了胡氏所谓的“五味汤”后,不幸身亡。据报道,死者被检测出喝了芒硝水。新安警方日前以涉嫌非法行医罪逮捕了胡万林与另3名养生班的组织者。 早在2000年9月,一度被捧上神坛的“神医”胡万林就因非法行医致多人伤亡,而获刑15年。2011年,胡万林刑满出狱。这11年中,外部世界天翻地覆的变化看来并未影响胡万林重操就业。依然是“芒硝”,依然妄称“神水”,曾被媒体反复揭露的非法行医骗局,仿佛从未离开。稍有不同的只是,胡万林不再那么高调和张扬了。他似乎吸取了上次入狱的“教训”,改走相对封闭的培训模式。我们不得不承认,胡万林及其同伙虽然不懂行医,但他们却深深地懂得如何去培育“神医”的忠实粉丝,进而还懂得如何从这些粉丝的身上捞取经济利益。 “芒硝治病”的神话,并不难识破。但对于胡万林们来说,这并不是问题。以中国之大,总会有些愚昧者自甘上钩。十多年来,胡万林虽因非法行医而入狱,当年吹捧胡万林的大仙们却相安无事。培育非法行医温床的社会大环境,并未得到多少改变。江山代有“医骗”出。前段时间被媒体揭露的江西“神人”王林大师,比起现在的胡万林来说,不是风光多了么!而全国究竟有多少李万林、张万林等非法行医者正在逍遥法外,我想其实执法部门也没能搞个准。 “神医凶猛”看来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如何遏制这些“神医”为恶人间,就是摆在职能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有论者提出,非法行医惩治力太弱,无法吓阻胡万林们的逍遥。既然胡万林明知“芒硝神水”服用过多会导致人死亡,却依然以此为“药”,可见其对服用者死亡的“放任”心态,这与“(间接)故意杀人”颇为契合。此次事件中的被害人家属与被害人律师也持这一意见。律师曾对媒体谈到,胡万林“出狱后应当知道芒硝对人身体有害,属于明知故犯。他对一个健康的人大量使用芒硝,在其出现呕吐等不良反应后阻止宾馆工作人员探望,称其喝醉了,使云旭阳失去了最后一次得到救助的机会,涉嫌故意杀人”。 对胡万林涉嫌罪名的分歧,并不表示警方办错案了。直到目前,胡万林案仍在侦查阶段。“非法行医罪”只是警方在刑事立案的判断。侦查时涉嫌的罪名,未必就是法院裁判的罪名。因为立案标准仅要求“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胡的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行为究竟应定何罪,还需根据法院对全案证据材料的审查和认定来裁判。 准确定罪,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但这并不表示,由“非法行医罪”变为“故意杀人罪”,胡万林们就能消失。个案判罚虽是极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犯罪预防模式,但这并不是遏制犯罪的全部。推动普惠化的医疗保障,强化医学常识的传播和普及,依法严惩每一起非法行医案等等,在阻击“胡万林们”为恶的进程中,都是那么不可或缺。 王琳(海南法学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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