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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整改,何必“不便透露”

www.fjnet.cn 2013-10-30 08:06  郭立林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我来说两句

市民王先生致电导报热线968801:我在翔安新店镇溪尾村这边承包一个水库养鱼,可旁边南洋学院的生活污水直接排进水库里,现在有鱼死掉了。溪尾村的村民告诉导报记者,现在村里浇菜的水渠已完全发臭了,村民种的菜自己都不敢吃。

导报记者来到南洋学院核实,一名自称保卫科负责人的中年男子竟然称“扯淡”。环保部门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已介入调查此事,并向南洋学院发了一份整改通知书,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10月29日《海峡导报》)

污水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和南洋学院有没有关系,不仅村民们好奇,我们也想知道。尤其是南洋学院一名自称保卫科负责人的中年男子用一个气壮山河的“扯淡”来回应市民的质疑后,大家的好奇心更是被放大了无数倍。

可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在这个时候,相关的工作人员却称“具体情况不便透露”。可细看新闻,实在觉得没有必要“不便透露”。

在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环保部门相关人员声称向南洋学院发了一份整改通知书,可见他们还是有作为的。可到底是要整改啥?和溪尾村水渠被污染有没有关系?村民有权利知道,媒体作为群众和政府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也有义务去了解。照说他们是在做环保的好事,可以敞开讲才是。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应该讲清楚,甚至应该主动宣传与解释,以避免稀里糊涂,导致村民不能安心,说不定还会引发各种猜疑。

政府部门为市民排忧解难是天经地义的义务,面对市民遇到的问题,是不是已经俯下身子去解决了,解决到什么程度了,应该早早地讲清楚,市民也有这个知情权。如果自己一时没向群众讲清楚,当市民问上门,或者媒体替市民问上门,就应该简化程序,热情服务,尽量为市民知情权的满足减少障碍和环节,不能自己心里有数,却让市民干着急。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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