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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工会费”服务要跟上

www.fjnet.cn 2013-10-30 08:04  庄华毅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我来说两句

从明年1月1日起,厦门全市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实体的工会经费都将统一由地税部门代征。这是昨日厦门市总工会蔡志凯纪检组长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的。

缴交额度方面,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的40%(即工资总额的0.8%)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征为总工会经费,余下的60%(即工资总额的1.2%)由各单位基层工会自留。(详见今日《海峡导报》06版)

工会经费由地税代征,可说是大举措。这肯定能加强收费的刚性,并在事实上增加工会的收费。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这改变了要从老板手里拿钱的处境。因此早在2005年,国家就出台了这方面的规定。理论上说这有利于总工会更积极地站出来为职工维权。不过在基层工会人员的饭碗仍然在企业手上,而总工会的工作机制没有太大变化的前提下,理论上的良好初衷是否能落实到员工身上?

更重要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钱不管怎么交,终归是要出在职工身上。所以,这些钱当然可以收,但是应该收得明明白白,收得让群众心服口服。在以代征来加大力度之际,应该好好听一下老百姓的期待。

从最近几年的维权事件来看,工会可以说是乏善可陈。在这样的背景下由地税代征工会费,群众会怎么想,会怎么讲,对代征之后的改观有多大的信心,有什么样的建议,也值得好好地听一听。

最关键的,工会的服务将在哪些方面加强?在工会的组织架构、工会人员的产生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将推出怎样的新举措来加强工会的独立性?在职工维权活动中,工会将提供怎样的有效援助?如果这方面没有成熟的方案,或者没有广为宣传,没向群众说清楚,更没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来加以调整,那职工的钱就可能出得稀里糊涂。

总之,既然涉及收钱,还是应该好好听听市民的看法,了解他们更具体的诉求。最好不仅是听热线,而且更大范围地征集民意。至少让大家讨论一下,怎么保证把钱用到点子上。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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