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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雾霾不能以城为界

www.fjnet.cn 2013-10-31 07:27  肖  畅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10月以来,我国不少城市持续进入雾霾天气,近日被雾霾笼罩的还有长沙、沈阳等城市。前不久,北京雾霾天气持续加重、强化,成为一时焦点话题。甚至,临海的旅游城市三亚,近期也出现了雾霾,很多人表示难以想象。

感官上,雾霾天气中的城市如同“乌云”笼罩,让人极为不适。应对上,往往表现为城市突发事件及其应急处理。一定程度上说,我们还是把雾霾当做城市的极端天气来对待,以城市为单位,以城市应急模式来处理。

最近,还有关于雾霾天气的城市排名,用以判断哪个城市空气污染最为严重。在一般的报道模式中,雾霾也仿佛击鼓传花。这表现出,我们面对雾霾时的被动,甚至无奈。现在每个城市都有治污行动,对空气质量的检测与治理,都在下苦功,这很有必要,但我们必须要打破一种认识:北京有雾霾,就是北京的问题,三亚有雾霾,是三亚的问题,雾霾治理不能简单地以城市为单元。

前段时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综合空气治理有了顶层设计。具体实施上,比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具体落实细则,指标明晰,时间表清楚,不过还是以更大的行政区域为单位,是行政区划框架下的一种先试先行。这种行政单位下的、指标化的、分解任务式的空气治理,的确可以取得效果,这有先前北京奥运会期间的空气治理为证。但立足长远看,这种治理模式需要警惕一种可能: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产业转移等方式,确保了某一行政片区内空气质量达标,但污染可能并不是真正被消除,而是转移他处。

我们必须要明确,雾霾已经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公共事务治理认识。雾霾是污染问题,也是气象问题,气象问题没有地理边界,也不是哪一个城市的专属,空气层面的环境治理,可以说对突破传统行政区域的全方位治理模式,提出了很高要求。比如,传统意义上的治理,每一类问题有主责部门,面对雾霾,一个城市的环保部门是否足以解决问题?工业、能源、交通、城市建设各领域,其事务范围可能就要拓展,并且考核机制也要发生变化,更进一步说,这些事务不再局限于一座城市,而是要扩大到更大的区域。

有资料显示,欧洲各国针对大气污染物的跨界输送问题,签署了一系列跨国协议,这些协议规定了一定期限内,跨国输送的大气污染物的削减量,而且在合作机制、污染治理方面也有探索。就雾霾治理来讲,还不要说国与国合作,现在最急迫的是城市与城市的合作、区域与区域的合作,除了技术上的保障,还有立法、执行、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配合。

雾霾治理是全方位、大跨度的,每个城市都应积极应对,但这不能变成单打独斗,关起门来治理,对那些被雾霾笼罩的城市,没有哪一个城市可以坦然地做个旁观者。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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