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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醉酒持枪造伤亡,寒了谁的心?

www.fjnet.cn 2013-10-31 17:30  章柒月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警方证实,28日晚上10点半,贵港市平南县一名警察胡某,在平南县大鹏镇开枪,致使一对开螺蛳粉店的夫妻一死一伤,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未经警方确认的消息称,开枪者为醉酒状态,死者为螺蛳粉店女老板,已有数月身孕。(人民网10月30日)

只因醉酒就可以拿着公权胡作非为?就可以置老百姓的生命财产于不顾?更何况这是一尸两命,让人看了不仅心寒,还更加气愤。目前事件还在调查中,胡某已被刑拘,但是店主瞬间失去了妻儿,这样突如其来的变故,他如何面对这样的打击,是否会憎恨这个社会?刑拘不是目的也不是处罚的终结,这一事件留给社会大众的思考并没有结束。

“警察”本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他们不顾自身安危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和参与管理社会治安秩序、经济秩序,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社会稳定。常言道,有困难找警察。可见在老百姓心中,警察就是能为自己排除万难的英雄。

贵港市平南县这名警察胡某的所做作为,破坏了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了警察的公信力,更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心。据报道,当时胡某是在醉酒状态下持枪射击。醉酒执法,不仅有悖于警察的职业道德,更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是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就否定整个警察队伍的尽忠职守。

为减少这样的悲剧再次上演,防微杜渐,规范警察队伍的行为迫在眉睫。因此,不仅要加强警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还要加强整体的职业道德建设。同时,进一步贯彻警察队伍的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执法要求办事。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警察队伍内部监督,同时发动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力量,将监督机制落到实处。

执法部门只有严格遵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建立互相信任的警民关系。希望执法机关能吸取教训,以身作则,让公共执法权力在“阳光”下开展,给国家一个舒心,给群众一份放心,给自己一份安心。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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