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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元养老金”具警示意义

www.fjnet.cn 2013-11-04 07:18  竹  林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我来说两句

 连续缴交23年保费,到退休时每月能领多少养老保险金?老赵说,当年他拿出工资的五分之一来投保,原本对个人养老保险金寄予厚望,没想到等了23年,如今却只等来“48”元,只能买三斤多的猪肉。“物价飞涨养老金怎能不涨?”为此,老赵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这起养老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11月3日《海峡导报》)    

48元让养老助力成为泡影。与“连续缴23年保费”一挂钩,感觉这落差太大了。但很遗憾,有合同为证,老赵败诉了。这不是一个人的失落,甚至不是老赵这代人的失算,类似的悲哀恐怕还在持续。笔者以为,48元养老金具有典型的标本意义,无论是市民个体还是相关部门,都应该从中得到相关启示。

法院判决当然有其客观依据,要求养老金与市场合拍的诉求要想得到满足比较困难。老赵的委屈在于缴社保初期,10元钱是不小的数目,据说占据收入的五分之一,这么一投资,是亏得一塌糊涂的亏本生意。当时个体想到缴养老保险,其实是很有前瞻性的,但不以物价上涨因素作调整的保险留下要命的漏洞,很可能无从体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宗旨。

相比当年,现在保险公司这样那样的保险更是层出不穷。听介绍,看广告,反正要多合算有多合算,要多保险有多保险,各种宣传手法和设计能力,超过老赵买保险的时代何止一个档次!可是,光鲜亮丽的传单上或许就藏着什么坑,一不留神陷进去了连讨个说法的地方都没有。

笔者以为,各种保险涉及民生大事,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与规范,完善合同细节,让民众投保之前对各种风险、变数有充分的知情权。让保险金更保险些。切莫任由保险公司说得天花乱坠,放大“好处”,淡化风险。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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