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星闻码头 > 正文

明星违法,舆论别只狂欢不自省

2013-11-05 16:51  支振锋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奥运冠军孙杨日前驾车时,与公交发生剐蹭,交警认定公交负全责,但孙杨属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孙杨事发后积极与交警配合处理事故,并在微博上公开表示歉意,也希望大家能给其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此事曝光后,舆论界马上一片哗然、广泛质疑,但群情汹汹却也令人暗生疑窦。有报道开篇就是“孙杨又出事了”,幸灾乐祸之态溢于言表。更有报道罗列孙杨“七宗罪”,甚至有的还将矛头指向“环境”和“体制”。

“无证驾驶”是交通法规明文禁止的。公众人物不可免责,但其身份并非加重情节。他们应和普通公民一样,承担相应违法责任。诚然,因官员、名人、明星等公众人物所掌握的巨大社会资源和占据的社会地位,人们特别希望他们行止有度,成为社会榜样;加之,进入媒体时代以来,公众对公共人物的监督途径更为便捷。但公众人物也是人,不能强求他们一生都白璧无瑕。

舆论界的兴奋更值得分析。公众人物的负面新闻应是一个公共论坛,批评的刀子指向“环境”、“体制”或许深刻,但只有将解剖刀同时指向自身时,才能彰显出讨论的深度与成效。比如,无证驾驶是一种并不罕见的违法现象,甚至一些批评孙杨的人都可能有过类似行为。现实中这种“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现象太常见了:官员早上还在主持反腐部署,下午就因贪腐落马;学者昨日还在痛骂权钱交易,明日就可能因课题、职称、学位点而蝇营狗苟、利益输送;记者左手撰文痛骂行贿受贿,右手却在撰写有偿新闻甚至捏造诽谤;民众一边痛骂不正之风,一边却为获取某些好处而托关系、走门子;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其实,对公众人物负面新闻的态度,体现的是自身眼界的高度和胸怀的广度。

在网络时代会有更多公众人物“丑行”被曝光,但如果舆论不能变成多元思考的论坛和自我反思的镜子,而只是汲汲于看热闹的围观,或止步于浅表指责、沉醉于舆论审判,甚至在内心窃将其视为自己不当行为的借口,那么我们就只能堕落为逐臭之夫,错过一面面正衣冠的“镜子”。

环球时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