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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捐款民政局,法理可否兼顾人情?

www.fjnet.cn 2013-11-06 14:49  邵宇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1月4日凌晨,安徽省宁国市村民孔高宁丢下了亲人,离开了人世。10月底,她曾在网上发出求助帖,当地网友准备为她募捐,后来,网友被民政部门约谈,再后来,募捐取消了。(11月5日 人民网)

宁国市民政局叫停网友募捐,乍看之下多少有些不近人情,尤其是求助对象最终没能挽回生命,不禁让人唏嘘。新闻一出,网上网下一片骂声,甚至有网友说这样的民政局“没良心”。然而细细研究,叫停募捐的民政局其实只是依法办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或民间组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发起募捐活动,均属违法,因此,被骂着实有点冤枉。

近年来,随着网络日趋发达,尤其是以微博为平台的自媒体兴起后,个人和民间组织发起的募捐活动频频出现,其可信度随着数量的增加却在递减。非法募捐活动不仅侵犯了合法募捐者的权益,也直接破坏着募捐环境,影响募捐者的信心。若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与监管,网络募捐很可能会沦为部分违法分子骗钱的工具。

因此,加强对网络募捐的管理与监督势在必行。宁国市民政局之所以叫停网上募捐也是出于规范和监督的考虑,这一点无可厚非。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患者所患疾病不是有了捐款就能治好的,不该把患者的去世强加在宁国市民政局头上。

不过就事论事,宁国市民政局的做法确有不妥。“法理不外乎人情”,这样的网上募捐虽然违法,但是三名重病患者还在等着救命钱,简单叫停募捐虽合法却不合人情,而之后相关部门送给患者的4600元救助款在巨额医药费面前也不免有些杯水车薪之感,何不对募捐行为进行引导与规范呢?

网友想以募捐的形式帮助需要救助的人,这种行为值得肯定,但也应有合法程序,不能随意私自组织募捐。网友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注册成立公益性社会组织,申请“公募权”,这样就可避免多头募捐和重复募捐,既能有效帮助他人,也保证了募捐行为的合法性。另外,如果网友怕麻烦不想注册民间组织,也可以与现有的已审批合法的公益组织联系,包括官方慈善机构,共同进行合法募捐。

当前,我国关于募捐方面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健全,法律的适用范围过窄。1999年出台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并未将非公益社会募捐活动纳入其中,正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网上募捐、街头募捐乱象频出,如骗捐,或将捐款挪作他用。国家应尽快出台《慈善募捐法》,完善法律法规,对民间慈善活动进行引导和监管。这样既可以及时帮助有需要的人,也可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何乐而不为呢?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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