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谁保护了党校里的KTV?

www.fjnet.cn 2013-11-08 09:41  张楠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既然是出租,就必然有出租合同,但是对于农家乐的租赁合同,该县委党校校长面对记者,一再表示“没法给你看”。不仅如此,租金是多少,租期有多长,这些信息,校长称“也不能说”。在该县财政局工作人员那里,记者也证实了租赁合同的存在,但合同的内容仍然不得而知。这说明,该县党校房舍的出租并不是党校一家所为,也不是党校“监管不力”那么简单,而是该县从上到下多部门都知情都参与的事情。

早在2007年中纪委等七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了清理的重点和工作内容就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这说明,该县从上到下多部门多官员都涉嫌违纪,也就是存在集体违纪现象。

农家乐和KTV开在学校内部,学校内的工作人员,包括校长在内,有没有去过,不得而知。党校的培训课程大都针对党员干部,那些来自该县各乡镇各领域前来参加培训的干部们,有没有去过学校内的农家乐和KTV,也不得而知。但是,这个与校内工作场所几乎没有间隔的娱乐场所,如果说从来没有干部进去过,恐怕很难让人相信——至少,当地群众就称看到过干部出入其间。

通常情况下,即使有保护伞,消防部门也不会让一个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通过消防验收,因为将来一旦出事,消防部门需要承担很大的连带责任。但是,这并不妨碍其对某些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场所睁一只睁闭一只眼——不会让其通过验收,但也不因此而阻止其开业经营。这就是为什么KTV包间和楼道里没有消防栓,也没有灭火器,却能经营至今的原因所在。

当然,如果没有关系过硬的保护伞,这样的场所绝不可能存续至今。所以,开在党校内的这家餐饮娱乐场所,竟然是没有任何证照的,没有证照,却能在那么多党员干部的眼皮子底下生存下来,他们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实力雄厚的保护伞。那么,这个或这些保护伞是谁?他们从对这个非法场所的保护中获得了怎样的利益?

不是谁想去党校里开个农家乐、KTV,就可以随便进去开的,更何况,还是在没有证照的情况下开办。所以,这家农家乐的老板是谁,其与党校领导干部,与该县其他领导干部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有没有党员干部或其家属参加经营,从中获利,也应是未来调查的重点。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