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岂能让业主成为物业公司的“下酒菜”

2013-11-19 16:12  郭双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进小区刷门禁卡不稀奇,可进小区要刷信用卡这事你听说过吗?最近,家住福州铜盘路巴黎之春小区的张先生反映,小区物业通知业主,统一办理信用卡作为小区的门禁卡。(东南网11月19日)

进门刷信用卡还真是头一次听说,先不说此种做法是否合法,仅就安全性而言就让人怀疑。因为之前许多城市发生过,有的夜间银行要求取款人在进门时刷银行卡,犯罪分子就是在刷卡处安装了窃取用户密码的电子设备,然后通过复制卡盗取用户现金。

合作银行这么干明显是把业主的财产安全置于危险境地。这种做法是只顾自己发财,哪顾业主利益。物业公司强行给业主推行信用卡,完全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对业主合法权利的绑架。

小区侧门是否用信用卡刷,事前应该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此事牵扯业主利益,物业公司不能自己关起门来决定。物业公司这么热心当银行的“马前卒”,其中有没有利益输送,值得拷问。

我的权利你做主,绝对是一种霸王作风,对此,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必须予以制止和规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