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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自行车轮“咬”孩子监护人要负全责

2013-11-19 16:23  柏文学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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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开肉绽,骨头都露出来了!”观光自行车后座没装车轮防护罩,4岁女孩的脚被卷进去。“自行车出租方没有提醒他后座的铁架不能坐人。”王先生说,骑了一段路,突然车子速度慢下来,好像有东西卡进车轮,他赶紧停车,回头一看吓了一跳,坐在后座铁架上4岁的小女儿,脚被卷进车轮里了,疼得嚎啕大哭。(11月13日厦门网)

作为具有正常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王先生既然会骑自行车,就应当具备使用、骑行自行车的经验。更应当知道,4岁的孩子不能独立坐在没有安装车轮防护罩的后座。至少要提醒孩子注意安全,告诉孩子有什么危险,不要把脚放到危险的位置。所以孩子受伤,应当由孩子的现场监护人王先生自己负全责。

自行车出租方表示,后座铁架的设计,并不是用来坐人的,而是让游客用来放置物品的。这样的设计符合常理,并没必要提醒游客“后座铁架不能坐人”。当然,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游客要求自行车出租方在观光自行车后座安装车轮防护罩,出租方应当接受游客的合理要求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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