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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讹诈良善者必须依法追责

2013-11-20 07:38  张  亮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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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广东汕头市两名高中学生路遇骑车老人摔倒,扶起老人并送其回家,反遭老人污蔑并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两人报警,老人才道歉并称是“一时糊涂”。看到这个消息,笔者第一反应就是心疼,为这两个心灵纯洁的高中生心疼,为这个社会的善良风俗心疼。

“人之初,性本善”,两个涉世未深的高中生做了一件他们认为是对的事情,却被无情地污蔑、讹诈,无奈下报警并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才重获清白。试想,这样的经历对他们将是怎样的回忆和伤害。他们的家人可能责怪:“孩子,这个社会很复杂,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躲远点。”他们的同学可能嘲笑:“看,惹上麻烦了吧,你们这是多管闲事。”他们自己也可能产生疑惑:“我这样做,错了吗?”

于是,他们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情,可能不再毫不犹豫地冲上去伸出援手,而是因为害怕受伤而隐藏自己的爱心。甚至于他们周围的人、看到这条消息的人,都会因此而“长点记性”。冷漠的路人,麻木的社会,这一切将不堪设想。

少年的未来就是中国的未来。“一时糊涂”的老人用讹诈的手段扼杀向他伸出援手高中生的善良和爱心,正是在扼杀良知的种子,破坏着未来社会的公序良俗。

这样的老人需要谴责,我们遏制这种讹诈的制度也需要反思。这件事情中,老人如果讹诈成功,将获得不小的赔偿。如果没有成功,也只是道歉而已。没有惩恶扬善的有效规则,自然不会得到善“扬”恶“抑”的结果。我们亟须建立完善这样的规则,让讹诈善良的人承担沉重的违法成本,让好心的施善者安全、放心地去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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