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政府成“老赖” 公权形象何处寻

2013-11-21 13:28  鹰  远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在广东湛江,包括市局办、市(县)单位和镇政府等在内的上百个党政机关,没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欠债”高达18.5771亿元。目前,湛江市召开了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会议,着手清理积案,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责任单位将拖欠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人民日报》)

湛江上百党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拖欠款项近18.6亿元,首先反映出当前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从更深层次讲,这涉及政府信用和诚信建设的问题。作为堂堂政府部门也当“老赖”,其影响更恶劣,甚至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按理说,“衙门老赖”是不应存在于法治社会的。政府行政机关拥有的权力是公民赋予的。因此,政府及公职人员必须成为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守法典范。而“衙门老赖”现象说明,某些公权力脱离了法律平等的底线,成了特殊阶层。可以想象,如果公权领域内“执行难”化解不了甚至形成了“破窗效应”,法律权威和尊严受到极大挑战,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法律信仰。

消弭“衙门老赖”,需要法院执行机制和政府监督机制同心协力。一方面,法院在执行生效判决中,必须动真格的,如对“衙门老赖”进行信用跟踪。另一方面,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同期介入政府机关的债务运作,责令党政机关必须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按期清偿债务。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运用法律审理具体案件的结果。生效裁判能否执行,关系到法律尊严的扬抑,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诚信建设。同样,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可想而知,如果党政机关、政府官员不严格守信,民众又该如何呢?

政府机关欠债已经不妥,面对判决拒不执行更是对法律的蔑视。对于胆敢挑战法律权威的机关,应依法严处,只有这样才能重拾政府的公信力。同样,建设诚信社会、法制社会,政府必须先做出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给社会树立诚信、守法的榜样。这样,公平正义的阳光才会洒落每一个人身上。

(鹰远 知名时评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