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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给醉汉表达过激的“机会”

2013-11-25 09:55  贺  成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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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忍受不了楼下烧烤摊的吵闹,男子将一个点着火的煤气罐从三楼窗户砸了下去,所幸煤气罐没有爆炸,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昨日凌晨1点左右,事发大同路镇邦路口,目前嫌疑人叶某已被刑事拘留。(11月24日《海峡导报》)

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即使是在表达不满,这也明显是“喝高”了。但是,该醉汉已经被警方控制,相信他一定会为此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倒是那些没有遭到控制的大排档消费群众,有必要提醒他们一下。

报道中有一个细节:民警立即赶往大同路处置,一边通过电话劝导该男子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一边要求在大排档消费的群众注意不要吵闹影响楼上住户休息。不难看出,尽管法律还没细致到追究吃大排档者的地步,但大排档消费的群众行为与该男子极端行为是分不开的。而在现实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些大排档消费的群众喝点酒后,声音就高了起来,完全置周边住户休息于不顾。

当然,靠吃大排档者兀自清醒也貌似不现实。首先,吃大排档者众,加上酒精作用,这很难管理;其次,到哪里吃大排档,往往决定于大排档的店开在哪里,而开店者出于利益维护也不会轻易放弃。这,也是导致一些饭店开到居民楼的原因。这需要相关管理部门把工作做到最前头,从规范大排档的店面开始,适当对居民楼附近的大排档进行干预,划出个区域出来,从源头上避免夜间吃大排档扰民发生。

总之,千万别把醉汉喝高了扔煤气罐当成偶然,局限于对醉汉的道德谴责,或者处理完现场矛盾完事,而应该多想想引发矛盾的原因,不要让这种闹剧再次上演。毕竟,不可能每次都处理得这么及时。另外,结合近年来施工扰民、集体舞扰民引发的社会矛盾,邻里纠纷,一并进行整治。不给醉汉过激表达的“机会”,也不让清醒的住户把怨气积留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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