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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解“诈摔”纠纷

2013-11-27 07:34  汤嘉琛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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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天,四川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分局通报的一起案件,引发了网友围观:当地一名74岁的老太太声称,自己6月在楼下倒垃圾时被3名玩闹的小孩撞倒,要求家长赔偿医疗费,但警方采信多名目击者的证词后认定,老太系自行摔倒,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不过,老太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甚至赌咒如果说了假话“全家死绝”。

自7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开始,每当谈及类似“老人诈摔”纠纷,舆论都惯于从社会信任和社会道德的角度探讨,反倒让越来越多的人不敢毫无顾忌地去帮助他人。从这一点来看,达州警方在法律框架内处置纠纷并惩治“诈摔”者,开了一个不错的先例。

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的老太对处置结果存有异议。公共事件无惧争议,但要化解这种双方各执一词的纠纷,拿全家性命“赌咒”是行不通的,归根结底还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回顾“诈摔”事件始末,涉事小孩的家长通过举牌寻找证人、向派出所报案等行为,还原了事实真相,依法认定了责任归属。在出现新证据之前,当地警方的处置结果都是站得住脚的。老太如果真想翻案,也应同样选择法律途径。有报道称,她已申请复议,这比“赌咒”更管用。

通过这起尚存争议的事件,反思近些年频频出现的“诈摔”纠纷,我们应该放弃对“道德乌托邦”的想象。求解“诈摔”纠纷一类的问题,徒有道德呼吁还不够,依法定纷止争才是必选项。只有大家都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懂得用法律途径而非“私了”来解决争端,才能防范一些跌破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

随着依法解决成为常态,“诈摔”的法律风险和道德成本会不断增加,“助人为乐反被诬”事件肯定也会越来越少。

(原文刊于11月25日《新民晚报》,有删节。原题为《解“诈摔”纠纷应靠法律而非赌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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