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18周的内地孕妇,2008年12月在赶赴香港港安医院取出死胎时,因胎盘植入导致大量出血,被转送玛嘉烈医院医治,稍后返回内地住院,最终全身瘫痪。事主丈夫2011年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医院管理局,局方承认事件责任。法庭前日颁下判词,判事主获赔偿1148.78万元(港元)连同利息。 为什么这一笔赔偿金是1148.78万元?它是经过专业计算的。女患者在出事前,每月薪金约港币1.1万元,她原可继续工作至50余岁,以此计出适当的收入赔偿约305万元。另外因她失去做家务的能力,法庭再多判50多万元,作为聘请家务助理的费用。专家估计她应可再多活13至14年,以此计算医疗费用,总数约440万元。再加上家人为照顾她所致的损失,以及膳食交通等杂费,痛苦赔偿250万元,损失情谊与生趣可获赔偿15万元。最后,总赔偿额才那么多。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假设在内地,一起即使造成死亡的医疗事故,患者往往喊赔偿数十万元,医院便会大声喊贵,在双方讨价还价后,才产生结果。在悲痛之余,还得拼见识,老实而缺少见识的人一口价叫低了,会吃一辈子的大亏。 有人常说,生命是不能够拿金钱来衡量的。但在这起案例中,这种理念被彻底颠覆。一条具体的生命值多少钱?专业人士把它计算精确到分厘的程度,甚至连喜悦和痛苦的损失都可以货币化。 把生命货币化是残忍的,但是在意外伤害发生后,不把生命价值货币化其实更残忍。如果社会承认生命最昂贵,那意味着对应的是天价的货币赔偿,虽然不能换回生命和健康,但至少可以提供足够和必要的生活保障。如果社会逃避了这种专业计算的程序,肇事者的责任就可以得到推卸和逃离,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伤害。 赔偿是1148.78万元?还是90万元?对一个家庭的影响是深远的,结果截然不同。前几年有矿主叫嚣20万一条人命,最近有房地产商将这个数字提高到90万。是什么让他们错误地觉得,生命就值这么一丁点可怜的价格?很可能就是没有养成计算的习惯,缺少这种直观的概念和印象。 如果一位孕妇的生命健康价格是1148.78万元,医院就得意识到参加医疗责任险,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必要性。如果社会意识到,医生们破坏了患者健康就会付出惨重的货币代价,患者也不至于为给医生7块钱诊疗费还嫌贵。医生为了几百、几千或是几万的药品器械回扣,就给价值千万的生命过度治疗用药手术,伤害到健康和产生痛苦。 生命不应该是无价,而应该是天价。只有天价和有价的生命,才能唤醒爱惜和珍惜,明白社会生活和工作服务的中心是什么。当然,这一切都不是自动实现,而是主动争取回来的。这名内地孕妇如果不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医管局,恐怕也不会自动得到专业和公正的对待。所有对的理念对的事情对的结果,都是博弈出来的,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吴帅(广东 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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