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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某某案的审理看司法姿态

2013-11-28 08:12  涂  铭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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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中院27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槌落下,历时近一年的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回观此案,我们从中看到了司法正逐渐走向成熟自信的姿态。

近年来,民众对法院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一是因为个别司法不公的情况确实存在,二是因为司法不公开导致民众产生误解。“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要让当事人信服,让公众不受各种小道消息的误导,需要法院做出比以往更多的努力。

李某某案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和被害人的隐私,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面对公众的知情权、网络上的质疑之声,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让民众认可信服案件裁判结果,此次案件的审理,为如何统筹司法公开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提供了样板。

首先,要做到法律限度之内的信息公开最大化,同时做好相应的释法说明活动,通过互动沟通赢得公众信任。法院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案件审理流程和结果,并就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依法不公开的信息绝对不公开。不迎合、不炒作舆论关注的涉及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对案件审理的相关法律疑问。

其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强化对程序正义的坚守,通过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来赢得公众的信任。无论是一审个别被告辩护律师在充分开庭后提出再次开庭申请,还是二审中律师提出申请延期审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予以充分保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予以驳回。对当事人一视同仁,严格保护各方诉讼权利,才能向公众传达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

回观此案,也能看到某些媒体令人欣喜的变化:报道题目由指名道姓变为以“某某”代称,由追逐劲爆刺激消息到综合全面客观报道,由关注“官二代”“性话题”到引领社会反思问题根源,这是媒体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意识的觉醒,也是媒体自身责任意识的觉醒。

终审判决已经明确,质疑判决结果的声音还在,个别炒作仍会继续。对于各种批评甚至刺耳的言论,法院作为裁判者,更要做到最大限度的容忍,用更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批评质疑,不迎合不畏惧,用更审慎的态度去认定证据适用法律,用细节的小变化去推动司法公开公正的大进步。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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