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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意外险",再也不用担心扶老人了?

2013-11-29 09:32  江德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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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北京300万老年人不论户籍,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20万元。保费一年15元,每人最多可买4份,其中7万低保、“三无”、失独老人保费由政府买单。(据11月28日《京华时报》)

所谓的“老人意外险”,就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只是将其保障年龄扩展到老年阶段,弥补了此前的不足之处,相当于为老年人量身打造的意外险。应该说,“老人意外险”是一个用商业保险保障的模式,化解老人因意外伤害引发的经济风险和道德风险,可算是积极地探索和尝试。

而由政府为低保、“三无”、失独老人保费买单,其他老人自费的形式,则属于政府替弱势老人托底,符合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大众也都能接受,何况费用也不算高,一般家庭都能承受。由于老年人体质较弱,身体自控识别能力降低,容易发生摔伤意外事故,且因老人骨头松脆,跌倒产生的后果较严重,经常出现骨折现象。

部分身患重病的老人,更容易因跌倒诱发重伤甚至死亡,从而产生大量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近些年来,各地频频上演扶跌倒老人遭讹的事件,医疗负担过大是其中一个重要诱因,而采取商业保险赔付的方式,则可以缓解医疗费用压力,减轻老人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从而降低类似讹诈事件发生的概率。如此,也可让市民不再惧怕扶老人带来的各种风险,见到跌倒老人不再躲开,重整社会道德风气,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当然,这些只是理想状态下的结果,毕竟现实社会太过复杂,各种情况都会发生,不可能一概而论。何况,“老人意外险”的保障额度有限,只是托底而不是全包,超出保额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仍然需要老人自己负担。因此,在此基础上,不妨考虑再设置一个老人意外事故基金会,政府掏一部分资金,再鼓励社会捐助一部分资金,从而发挥补充保障作用,对需要救助的老人,可以及时提供帮助,岂不是更加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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