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中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近日引起社会关注。其中规定,老板无正当理由却始终不给员工加薪的,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这条被总结为“不加薪就罚款”的条款受到网络热议,除了调侃处罚力度不够之外,更有网友质疑,“这是政府该操的‘薪’吗?”(据12月1日新华网) 对老板不加薪就处以罚款的做法,确实有些令人啼笑皆非,这是典型的政府干预市场行为,乃是出于“父爱主义”情结,试图借助政府的权威性,对企业施加影响,以逼迫老板就犯,给员工涨工资。可是,这种政府包揽员工切身利益的做法,却未收获到好评,反而引发集体质疑,显然政府的关爱之心没找到方向。 如今,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垄断国企外,其它行业都已实现劳动力市场化,通过市场招聘适合的劳动者,且遵循双方自由、自愿原则。企业都有一套自己的用人制度,根据社会情况和劳动者能力、创造力、对企业的奉献等条件,支付相应的报酬,基本上都是随行就市,但也不排除部分企业,因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定位,而支付超出或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报酬。 而既然劳动者愿意在该企业工作,就是认可企业支付的报酬,那就没啥好说的,否则大可用脚投票,寻找自己更满意的企业。由于企业千差万别,所处行业地位、发展阶段不尽相同,员工的追求也不一致,有人就是看薪水高低找工作,但也有人是看中企业的发展前景,愿意拿较低的工资与企业共同成长,以其收获未来的高回报。用单一的涨工资标准,去要求所有企业,显然违反了市场游戏规则,受到批责亦在情理之中。而不痛不痒的处罚标准,更令此项规定沦为笑话。 经营企业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并非依靠纸面理论,就可顺利实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对于老板而言,生存是第一位的,只有好好活下来才能考虑到未来发展,而不管企业如何经营发展,都需要合理用人,给予劳动者合适的薪酬,换来期望中的回报。有眼光、有头脑的老板,自然会制定合理的薪酬机制,激励员工不断进取,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而那些无视员工合理加薪需求的企业,自然也难以招揽优秀人才,被市场淘汰则是迟早的事,又何必有劳政府费心。 政府应牢记行政与市场的边界,不要轻易逾界,形成过度干预,导致企业束手束脚,难以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而在工资问题上,政府需要做的事,乃是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和透明,对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让劳动者的维权渠道畅通无阻。同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发挥工会的博弈力量,形成三方制衡格局,将问题搬上台面,从而缓和劳资矛盾,避免出现暴力冲突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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