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地王”袭厦。 2013年开始进入最后一月倒计时。憋了许久的厦门土地市场,开始上演一场疯狂盛宴。海沧楼面价已超1.4万元/平方米,翔安也达1.25万元/平方米。如此行情之下,岛内本月即将释放后埔、钟宅地块,难免又将是一场地产豪强“厮杀”。“新地王”如此凶猛,也难怪,楼市看涨者早已甩开“321”格局,开始四处叫嚣“532”了。于是,我们看到,在年末,土地市场是稍稍解渴了,但买房一族却又开始进退两难了。 而就在“地王”频出之际,对于规范“卖楼”的新规,也近乎同时正式敲定。新修订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已通过审议,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但相比地王的凶猛,这部被称为厦门“预售新政”的新规,简直可以说是太温柔。 没错,预售新政对“抬高预售门槛”、“售后包租”、“捂盘惜售”等诸多饱受市场诟病的问题,一一涉及,并已有详细的规定。规定是规定了,但其中的不少处罚可谓“不痛不痒”。 对于楼市预售,市场最为忧心的主要是两问题:一是擅自提前卖房;二是故意捂盘惜售。前者,新规虽明确禁止,但未见大家所预期的“重罚”;而后者,虽明确了处罚,但却只是区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 先别说咱们的处罚有多温柔,先来对照一下外地经验。对于前者,以合肥、石家庄等地新规为例,其明确,开发商擅自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对于后者,在广东,捂盘惜售可真是动了真格,不仅可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对于一套动辄几百万元的房价,没收违法所得、5倍的处罚,其实这才足以让一些不良开发商“有感觉”。 要说什么叫重罚,人家这才叫重罚。而相比之下,厦门的“1万到3万”加上所谓“并记入预售人信用档案”等不清不楚的处罚,某种程度上说,对于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来说,犹如挠痒痒。甚至有业者认为,按当前市场行情,别说捂一套房,就是捂一个厕所,涨价的幅度也够罚款了。 为此,在“地王”不断被刷新的背景下,在巨大的市场利益面前,这一旨在规范厦门商品房预售的新规,能否符合预期、能发挥多少功效,可能都要先被打上问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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