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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灭火器爆喷,谁该负责?

2013-12-11 11:53  陈祖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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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5点左右,往同安方向的快2路BRT上,一个小孩的随手一碰,导致灭火器发生爆喷,吓坏了一车乘客。由于灭火器突然喷出“白沫”,奇怪的声响和弥漫的烟雾引发恐慌,车上发生挤压踩踏,致四人受伤送医,其中包括一名怀孕六个月的孕妇。(12月10日,《厦门日报》)

这是一起耸人听闻的事件!虽然不是小孩故意所为,但是引发的后果令人恐慌。在慌忙逃窜的乘客中,竟有四人因挤压受伤,其中包括一名怀孕六个月的孕妇。我们不禁要问,谁该对此事负责?

是肇事小孩的直接责任?于理于情都应该是他。那么,我们应该宽容他的幼稚无知?实际上,责任并非完全该由孩子承担。平日里,家长或老师忽视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尽管在这一事件中,“肇事”小孩“罪”责难逃,但作为其监护人,子不教,父之过,其家长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那么,BRT是否该负上连带责任?从另一侧面来说,车上的安全宣传工作的确没有做到位,没有使公共安全条例妇孺皆知。比如说,BRT可以在悬挂灭火器之处张贴“消防专用,严禁碰动!”的警示,并在通过有线广播反复告知乘客。某些细节虽然微小,但却事关乘客的生命安危。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厦门“6.7”公交车放火案“所造成的惊人惨案,至今令人痛心疾首!安全和责任同样重于泰山,我们切不可好了伤疤忘了疼!唯有以此为鉴,各方抓紧亡羊补牢,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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