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遏制环境犯罪须联手密织法网

2013-12-11 08:57  尹于世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日前,环境保护部与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两个部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各级环保部门将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查处到位、执行到位。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移送公安机关,避免以罚代刑。(12月10日《人民日报》)

挥之不去的雾霾,已将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最近一周,雾霾已覆盖我国将近一半国土。另据统计,全国1/6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资金需求超数万亿元。与这些严酷现实相对应的是,许多地方重大、恶性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刑事责任追究不力、不足以威慑和惩戒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是主要原因。

在这样严峻的情况下,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成为唯一的选择。今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了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入罪门槛。这一重大举措是解决环境保护领域长期存在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困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必然抉择。

但随着各地司法实践的展开,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步显现。在日常环境执法中,由于环保部门权限、执法手段有限,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大量存在,严重影响环境执法的效率。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建立健全两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现象普遍存在。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对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提出一些基本要求。而此次公安、环保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的出台,从制度层面推动环保与公安部门联手执法,今后进入刑事责任追究程序的案件将大大增加。

当然,遏制环境犯罪仅靠公安与环保部门还远远不够,出台的《意见》还提出,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微博,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这意味着每个公民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电话12369直接举报环境违法。这使得每个公民更容易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更有助于形成保护环境、监控环境犯罪的天罗地网。

环境污染没有幸免者。对于每一次环境违法的无视、姑息、纵容,就是对所有人的犯罪。因此,全社会,无论是执法部门、社会公众都应该密切协作,编织更加严密的法律之网,不放过对每一起环境犯罪的查处、打击。这样,呵护环境的意识才能深入人心,环境违法行为才能有效控制。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拥有让我们自由呼吸的空气和幸福仰望的蓝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