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奇葩”校规是办学功利化的集中体现

2013-12-16 08:47  蒋  理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最近,福建泉州安溪县一所中学发布的校规,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校规规定“七不准”:不许给男生传递纸条;不许和男生在偏僻的角落独处;不许认男生为“哥”,不许和男生互赠礼物;不许和男生手牵手或其他勾肩搭背的举止;父母不在家时,不许邀男生到家里做客;不许邀男生一起过生日;不许和男生单独同乘一辆自行车及其他交通工具。校规还对触犯者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雷人校规为何能接连不断地出台?原因无外乎几个:学校缺乏民主管理机制,校规就由行政部门单方面制定,不听取学生的意见,也不尊重学生的权益。但为何“雷人”、“奇葩”校规引起社会舆论关注,而学校办学者却不以为意,甚至从中吸取“经验”,加以发扬光大呢?

根源在于当前的功利化办学。一方面,在学校办学者看来,出台严格管束学生的措施,就是遭到舆论质疑,对学校来说也是“利大于弊”,学校更加方便管理学生不说,也可向家长交代——如此管理是为了让学生一心学习,相比允许学生在校园里自由活动,学校要操的心少得多。

另一方面,我国中小学关注的是学生知识教育,凡是有利于知识教育的做法,都在学校畅通无阻,哪怕这些做法被学生称为“很变态”。在知识教育第一的办学目标指引下,诸多对学生人格、身心发展有用的教育,比如生活教育、体育教育、心理教育,都因可能挤占学生的知识教育时间而被边缘化,而像男女生交往可能出现早恋现象、分散学习精力等问题,学校自然高度防范。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学校的功利化办学趋向更为明显,以前,一些办学者对出台严格约束学生行为的管理措施还觉得有些不妥,毕竟违背学生的天性,也不符合教书育人的基本教育价值理念,可是,当目睹有的学校采取这些措施,“管理效果”很好、学生成绩提高之后,其他一些学校也就不在乎“教育”了,而只想着一心打造“考试机器”。一些学校办学者甚至认为,在当前的办学环境中,管理越变态,应试越成功。学生可能不理解,但这是为他们好——考出高的分数,才是硬道理。

这就无怪乎河北的一所中学虽然饱受舆论质疑是“高考加工厂”,可是,其一年输送100多名学生进北大、清华的傲人成绩,还是吸引全国各地的教育官员、学校领导去“朝拜”,学习、取经的结果,就是一定要狠下心来对学生严格一些,把最后一分也榨出来。

与社会舆论的质疑和学生的反对相反,很多家长也是高度配合学校的,家长们认为,学校就应该对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只要能考出好的分数,就“力挺”学校,这给学校严加管理以底气。学生的权益,由此被严重漠视。

民主管理机制的缺乏,加上评价体系的功利,学校的管理必然发展到简单、粗暴,一切为功利的办学目标服务。事实上,就是学校有民主管理机制——制定校规,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不能由行政单方面拍板,也很有可能在功利的教育评价体系下,制定出雷人的校规来,更多的人赞成或者接受为了分数放弃其他教育的“办学理念”。这是整个教育的严重变异。

推进学校管理改革和推进教育评价体系改革,恰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重要改革内容,这两方面的改革只有同步推进,才能让中小学办学走出功利化,真正关注学生的终身成长,让教育回归本质。今天我国学校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教育的评价也采取单一的分数标准,这会加速教育功利化,雷人、奇葩的校规不会因舆论的质疑而消除,反而会更上一个层次,直至登峰造极。

蒋理(上海 学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