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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警离岗救人被记过看规则意识

2014-01-06 07:31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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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南京雨花区曹家坡路曙光路口,78岁的老人突然晕倒。一女孩求助正在附近执勤的交通辅警叶林锋,叶立即赶过去扶起老人,叫同事开来警车把老人送至医院,老人得到及时救治。但是,叶林锋却因离开岗位被记过处分。雨花区交警大队安宣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救人情况属实,不会对叶林锋批评处理,反而要提出表扬。

对于叶林锋该不该被处分,可以说怎么决定都有道理。领导说要给他处分,这当然有根据,这就是,交警的岗位在路上,离开位置就是擅离职守,是违纪行为。而且,事实上由于离开15分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交通拥堵。但是,如果说叶林锋不该被处分,也有道理。因为叶林锋离开岗位,并不是擅离职守,而是去见义勇为,救人的生命应该比坚守岗位更加重要。所以,叶林锋不仅不应该被处分,而且应该被奖励。据说,交警大队也正打算这样做呢。

但是,我们就发现两个难以认同的问题。第一,整个事情的决定权就在领导怎么看。领导可以按照制度进行处分,也可以离开制度,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奖励。这岂不是权力说了算?第二,今后,作为普通交警,再遇到类似情况,他们应该怎么做?是应该坚守岗位,还是离岗救人?假如换个领导,他的理念不一样怎么办?

所以,我们应该减少自由裁量,一切以制度为准。如果说,做了好事却违反制度,这正说明制度本身不科学,表达得不完善。如果制度只是死规定,说一旦离开岗位就应该被处分,显然是不对的。制度应该表述为,擅离职守需要进行处分,但发生特殊紧急情况除外,离开岗位的合理性可以事后追认,这样的制度表达才是准确的。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制度,就不会出现由领导任意决定处罚还是奖励的问题,普通民警也就没有操作的担忧。

制度应该科学,而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坚决执行,领导也无权自由裁量。这里用得上一个故事:1764年,哈佛大学图书馆发生了一场大火,哈佛大学创始人、哈佛牧师捐赠给图书馆的250本珍贵图书在这场大火中被烧毁,只有一本书幸免于难——由于在火灾发生之前恰好有一名学生将其中的一册书带出图书馆,拿回宿舍去看了,从而这本书成了哈佛牧师所捐赠图书极为宝贵的孤本。火灾发生第二天,这名学生敲开了校长的办公室,说明情况后,郑重地将书还给学校。霍里厄克校长首先感谢他为学校保留下了一本宝贵的书,对他的勇气和诚实予以奖励,然后把他开除出校。哈佛的理念是:让校规校纪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更安全有效。

所以,第一,我们需要严格而科学的规则;第二,规则需要严格的执行。而我们常常遇到的情况是,规则本身有漏洞,然后由领导研究,这样的“上面说了算”真的很可怕。

殷国安(江苏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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