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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督查能否终结“极端讨薪”

2014-01-06 10:37  詹奕嘉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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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日发布消息称,将会同公安部等九部门赴浙江、湖北等地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此前,兰州6名农民工“跳楼讨薪”的新闻,让“年终讨薪”再度成为媒体和网络关注的焦点话题。

面对岁末年终发生的极端讨薪现象,多部门联合督查的消息固然令人有“喜大普奔”之感,但这是否能彻底终结“极端讨薪”,确保农民工能及时拿回自己的血汗钱?答案并不乐观。

近年来为了治理欠薪行为,多地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屡屡出台追讨政策、清查欠薪案件,但这些努力并没有终止接连发生的“极端讨薪”,关键原因之一就在于劳动者正常讨薪维权的成本太高。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如果选取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方式讨薪,要承担高昂的时间成本,就算去劳动部门和法院跑个一年半载,即便胜诉了,万一遇到“老赖”,欠薪还未必能讨回。

想要解决农民工“年年欠薪年年讨”的难题,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督查力度之外,更应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整治恶意欠薪,避免出现“跳楼讨薪”等让劳动者、用工者、政府和社会“四败俱伤”的事件。如持之以恒地强化、推广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约束,一旦发生欠薪可先由工资保证金来支付工资,不需要农民工千辛万苦找仲裁、爬高楼去讨薪。

解决“极端讨薪”难题,劳动部门还可联手征信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欠薪者提高其用工门槛,并向劳动者及时发出预警。对农民工渴望公平报酬、祈求幸福新年的心态无动于衷、冷漠以对的“黑心老板”,不仅应当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严惩,更要在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上付出沉痛代价。

期待通过关键节点的督查和日常制度的建设,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工资报酬的权益能得到更大保障,无须采取极端手段讨薪也可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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