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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收费还有多少拙劣的借口

2014-01-09 11:12  晏  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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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到期怎么办? 山东省的做法是延长收费期限。日前,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将6条尚未到期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至15年,将9段收费期满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延期收费一年。该省其他高速公路经营方也都收到了延长收费期限的公函。对此,山东省交通厅的解释有4层意思:钱没还完,下面还有巨额养护费;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长期收费政策出台;个别路段免费,影响高速公路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免费了,不好管理。

山东省交通厅的解释,与其说是4点理由,不如说是4个借口。延长公路收费期限已然违法,而违法是没有任何理由或借口的。

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该规定其实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政府还贷公路只要还清贷款、集资款即应停止收费;二是,不管是否还清贷款和集资款,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为15年。

对照该规定,山东省将9段收费期满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一年,明显违规。因为,最长不得超过15年的条款没有任何前置条件和例外情形,“钱没还完,下面还有巨额养护费”显然不能成为收费延期的理由。未还清的贷款及养护费应由政府财政埋单,这是公路的公益属性决定的,也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所谓等待新政策更是荒谬——政府办事难道不是依据现行法规,而是依据想象中的未来政策吗? 如果等待新政策可以成为违反法规的借口,那么现行所有法律法规岂不都要变成废纸? 如果新政策始终不出台,莫非要年复一年、无休止地延长高速收费期限?

至于将6条尚未到期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延长至15年,看上去没有突破政策界限,但其正当性同样可疑,因为,即使在法定范围内延长公路收费期限,也需要充分理由,尤其需要公开成本收益账,而不能想延长就延长。如果这6条高速公路已经还清贷款,那么延期收费同样违法。

个别路段免费会影响高速公路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这又是一个牵强的借口。人们开车通过收费路段和免费路段,交费时扣除免费路段的通行费即可。个别路段免费并不会影响高速公路网的完整性,只会影响政府收费的“完整性”罢了。还有“免费了,不好管理”,这个借口更是荒唐。按此逻辑,难道所有公路都收费才便于管理? 难道所谓管理就是收费? 目前国内已有免费高速公路,在管理上并没有出什么乱子。

山东高速公路收费延期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对于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国家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否则,在利益的诱导下,势必有其他地方以种种理由效仿。如此,公路收费可真的要“绵绵无绝期”了。(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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