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拨打导报热线968801:厦门前埔东路岭兜一里公交站点后面有一部“僵尸车”,停了大半年时间了,占用人行道,还有碍观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一下。(1月16日《海峡导报》) 停车难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块“心病”,而“僵尸车”的“横行霸道”更如“伤口撒盐”,不仅占据了极为有限的公共资源,而且或“缺胳膊少腿”停躺小区、或“蓬头垢面”驻守马路也有碍市容观瞻,成为城市的新垃圾。 这个问题媒体已经一再报道,导报的评论版面一年多前也曾经就此发表文章向相关部门喊话;去年8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也曾经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并审议相关草案。 但从现在的情况看,并不是太乐观。 这辆车决不是自己一辆在厦门“僵尸”。单单海峡导报的报道,随便就可以找出几起,一周前的《“僵尸车”停在路边好几年》,那是在金尚路禹洲花园路段;去年11月8日的《“僵尸车”停太久 连车位都长草了》,那是在万寿旧货市场旁;去年10月16日的《“僵尸车”停人行道上》,那是在仙岳路湖边站路段…… “僵尸车”之所以长期无人问津,这中间既有车主买车后不常使用或不愿使用而趴窝不动的,也有车辆接近或已报废但车主不愿处置而一弃了之的,还有个别车主由于失踪、判刑入狱等原因无法联系的,更“暗藏”有失窃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车辆。因此,对“僵尸车”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城市形象和交通,还可能滋生或掩盖各种隐患。 所以,即使法律上对“僵尸车”的规定未必面面俱到,日常监管也不能“僵化”。交警、城管、小区物业等要各司其职,严把关口,在“权随事设、责随事定、人随事走”中让“僵尸车”无处遁形。 其实只要重视,尽管“僵尸车”问题突出,但解决它决不是难以登天。一句话,我们不怕车辆“僵尸”,就怕监管在问题面前也“僵”掉了。 |
相关阅读:
- [ 11-20]4岁孩子偷偷爬上公交车 司机开14站地才发现
- [ 09-16]“僵尸车”渐成新型城市垃圾 灰尘厚得赛毛毯
- [ 07-01]大连“僵尸车”被依法强制报废拆解
- [ 06-16]因无人认领 北京城管集中清理“僵尸车”
- [ 06-14]读懂怒推“僵尸车”背后的民意诉求
- [ 06-08]“僵尸车”占据车位不挪窝 管理部门竟无计可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