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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项目”良策也要经过合法民主决策

2014-01-20 07:32:20 张天蔚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现代政治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是,正确的决策,也要而且首先,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决策程序,否则再正确的决策都不合法,都不应该得到进一步的“贯彻”。道理极其简单:好的市长可能做出好的决策,下次来个坏的市长,就可能再次做出季建业那样坏的决策。

南京市新任市长缪瑞林甫一到任,便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将“砍掉”103亿元的城市建设项目,并称“将按照轻重缓急,适当往后推一推,调整调节好,明年再考虑。”

提到南京市长和城建项目,人们自然会联想到“新市长”的前任,即刚刚落马不久的前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和他在南京城市建设上的“大手笔”。除了巨额贪腐之外,季建业留给南京市民的最深刻印象,或许就是他的外号“季挖挖”。这位在历任地方主官任上,都以大拆大建而著称的“推土机市长”,以其阔大的手笔、强悍的作风,在南京到处“开膛破肚”,并留下“雨污分流”等诸多难以收场的半截子工程。

新任市长在其前任留下的755亿元城市建设项目基础上,果断砍掉103亿元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其前任收拾摊子,也符合有错必纠、量力而为的科学执政理念。

但是,搜遍关于这一消息的各种报道,能看到的只有新任市长的果断决策,却没有任何对这一重要决定的决策过程的描述和交待。也就是说,至少按公众可以了解的信息,人们只能看到新任市长比其前任更了解城市建设的规律,更尊重南京市民对城市建设的真正期待,却没能看到在政府决策机制上有哪些改进。

在同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关于“南京市长不容易当”的提问时,缪瑞林市长坦陈:“因为我当市长还没有几个小时,所以我也不知道不容易的感觉……”如果机械推断,则砍掉103亿元工程的决策,似乎也应该是在上任“没有几个小时”之内做出的。但这显然并不可能。或许可以合理推断,在正式宣布上任之前,候任市长已经经过详尽调查和广泛听取意见,才在此基础上做出了缩减建设规模的决定,只是到正式上任后才宣布而已。而且相对于南京市民对季建业大拆大建的怨声载道,这一决定也是符合南京发展实际,顺乎南京市民民意的。

但是,现代政治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是,正确的决策,也要而且首先,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决策程序,否则再正确的决策都不合法,都不应该得到进一步的“贯彻”。道理极其简单:好的市长可能做出好的决策,下次来个坏的市长,就可能再次做出季建业那样坏的决策。如果事前没有民主程序之内的讨论、博弈,事后没有人大、群众、舆论的有效监督、审查,坏决策就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约束,甚至好决策也未必一定能够得到好的结果。

在新闻发布会上,缪瑞林市长已经提出,要“把需要市政府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以及需要向市委常委会请示汇报的工作,要向人大报告的工作,要向政协通报的事情,按照不同类别制度化地规定下来,使得我们政府决策真正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遗憾的是,修改、压缩城建规划这样重大的事项,却在没有经过必要程序的情况下匆匆宣布,难免给公众留下依然是“市长说了算”的印象。

在新浪网该消息后面的400多条留言中,绝大部分都是对“市长说了算”的质疑和批评。可见对民主决策的欲求,已经深入民心。政府、官员理当尊重人民的意志、跟上人民的意识。

试想,如果新任市长在发布会上提出:根据南京建设实际,新一届市政府准备提出压缩城建规模的建议,待提交市人大审核批准后,将形成决议、付诸落实。民意一定不会有如此批评,这篇文章也就不必再写。这不是吹毛求疵的文字游戏,或教唆官员虚应民意。官员用正确的措辞表态,其背后应该是对民主决策原则的贯彻,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制度的遵守。

本报评论员 张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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