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农地入市为农村发展注入新血液

2014-01-21 09:12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农地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无疑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具体体现,是“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之措施保障。

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1份中央一号文件日前公布。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解决“三农”问题,绕不开土地。现在的土地制度设计,农民并没享有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因此也就无法获得土地出让之后的大部分增值收益。一幅农地通过一翻倒腾,转为工业或城市建设用地之后,市值数十倍上百倍地攀升,可是,这些钱绝大部分并没有落到农民的腰包,征地拆迁也因此成为社会矛盾的渊薮。农地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既确立农民权益,提高农民议价权,又从中获得更多收益,无疑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具体体现,是“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之措施保障。不仅对中国土地市场格局,对农村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影响都不可低估。

缘于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有关土地政策的任何新变化,都可能带来诸多新问题,需要找到应对之策,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制造冲突。若其它制度未动,单兵突进推农地入市能否顺畅尚待观察。其一,农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入市交易,需要有明确的产权关系,而农地的产权归属又如何?现行土地产权规定,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集体”又是谁?这是一个在法律意义上模糊不清、在实际操作过程容易出问题的概念。即使明确为“村集体”,如何避免出现“亿元村官”,保证农地入市的收益更多进入农民口袋,仍是一个现实难题。

其二,农地入市的最优路径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左。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依这个规定,农地入市必须绕一大圈——由政府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然后按照国有土地的批租制度进入市场交易——这和过去有什么区别?雁过之后,还能剩下多少“毛”?既然农地入市之目的就是要让农民多拿一点,萧规曹随显然就不合适。不想走老路,就有必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为农地入市荡平机制障碍。

其三,农地直接入市与地方政府征收之后再入市,说到底是一个利益归属问题。农村土地转让增值收益让农民拿走,对于吃惯“土地财政”饭的地方政府而言,势必导致财政收入大大缩水,再也不能大手大脚花钱,甚至影响到政府运作和官员政绩,不习惯、不支持在所难免。按农业部部长透露,农地入市有三个限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这意味着,只要地方政府让农地入市的意愿不足,其手上仍有“法宝”可用。因此,农地入市有必要考虑这个因素,减少入市阻力。

当然,农地入市的障碍或风险远不止这些,还有通过土地交易出现土地垄断、成为资本盛宴、小产权房、楼市崩盘风险等等。农地入市政策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同时也要解决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保障良好初衷化为美好现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