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与维护群众权益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对正确把握二者关系作出了精辟论述,为各地今后开展维稳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这段重要论述内涵十分丰富,不仅强调了解决好群众利益诉求的重要性,而且要求用制度、法律武器处理问题,还提出了解决好群众利益诉求的判断依据,即群众内心的感受,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 这段论述的核心是维护群众权益。可以说,维护好群众权益、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之道。原因很简单,从普遍意义上说,只要群众的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群众就能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自然有保障。从另一角度讲,有些地方发生群体性事件,重要原因在于群众权益或多或少受到了侵害,或者是当地没有就有关情况及时全面、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说明,群众心中存在不满。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群众权益关系上畸轻畸重,片面强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有的地方甚至以“学习班”“培训班”等名义违法限制上访群众的人身自由。这些错误做法可能暂时换得了表面上的稳定,但实则非但解决不了矛盾,反而会埋下更大的不稳定隐患。 从大局来讲,维护社会稳定是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使群众利益获得更大发展。所以维护稳定与维护群众权益相辅相成,不能割裂,更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但其核心是群众利益。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才能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新华社记者李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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