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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顶梯哥的“脚底板”,不该

2014-01-26 08:45  钱江晚报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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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杭州方言里,有一句话,叫做“挖脚底板”,意思是翻人老底,戳人痛处,哪壶不开提哪壶,让人难堪。所以,没有特别的理由和缘由,一个人不应该去挖别人的“脚底板”;如果一个人因为做了善事而被人挖“脚底板”,那就更让人想不通了——温岭的救火英雄“顶梯哥”,就是因为参加救火而被挖了“脚底板”。

最初人们是从网上流传的照片上发现顶梯哥的:在1月14日的鞋厂火灾现场,一个黑衣青年,用肩膀扛住梯子,让救火的人得以进入厂房三楼的窗子,救出了4个人。梯子加人的重量,把黑衣人的腰都压弯了。照片在网上传开,人们纷纷表示钦佩和称赞,称他为“顶梯哥”。有关媒体一番寻访后得知,顶梯哥叫刘绪,今年23岁,贵州毕节市人,目前暂住在城北街道九份村。

顶梯哥找到了,是好消息;但还伴随着一个坏消息:顶梯哥曾因盗窃坐过半年牢。

在报道顶梯哥参与救火的事迹的同时,为什么要披露他的“前科”呢?这不是让人难堪吗?顶梯哥从贵州来温岭打工,他的父亲、妻儿都在温岭;顶梯哥因救火走红,走红的同时又出丑,他的家人心里是什么滋味?相关媒体在报道时替顶梯哥和他的家人想过吗?

不过,对发布消息的媒体来说,“坏消息”能够增加报道的可读性,为读者提供更多的谈资,体现媒体的影响力,因此,对当事人是“坏消息”,对媒体则是好消息。

从媒体报道看,记者在采访相关群众时,没有获知顶梯哥的真实身份,被采访的群众更不可能提供顶梯哥曾因盗窃入狱的信息;那么,这一信息只能有两个来源,一是顶梯哥自述,二是有关部门所提供——顶梯哥曾被关押在温岭看守所。记者从有关部门获得信息的可能性比较大。

一个人,即使没有顶梯的事迹,媒体也不应无端地公开他的前科,除非他旧事重犯,再次危害社会,否则,没有理由再让他在众人面前“出丑”;更何况顶梯哥因为见义勇为才被“出丑”,更叫人无语。现在,大大小小的网站上都能看到顶梯哥的正面半身照,顶梯哥若走在街上,很容易被人们认出来。顶梯哥的妻子还愿意和丈夫一起上街吗? 本来,顶梯哥想在温岭找一份工,如果他只是一个顶梯哥,头上顶着光环,会有很多企业录用他,现在,他不仅仅是顶梯哥,他还是有“前科”的刘绪,他还能顺利找到工作吗?

顶梯哥的事迹传开后,有网友说:顶梯哥,你顶的不是梯,是生命的希望!估计网友和顶梯哥本人都不会想到,顶过了梯子,顶梯哥还要顶起自己的过去,本来可以放下的过去——被媒体公开后,这个“过去”会不会给他和家人的现在和未来带来什么?如果说社会反响还难以预料,至少给他们带来了不应有的心理压力,这是社会对一个见义勇为者应有的回报吗?

顶梯哥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他顶起梯子时,什么都没想,这种时候什么都来不及想,救人要紧。这就是说,顶梯哥参与救火的动机是很单纯的。那些挖人“脚底板”的人,你的心理是不是也应该变一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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