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称,2013年9月9日,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1月28日《新京报》) 三明市副市长、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等人,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 笔者认为,“杯具”发生的背后,是各种畸形的官场酒文化的盛行。酒文化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大吃大喝的歪风邪气,而且,也成为了滋生贪腐问题的“罪魁祸首”,甚至,也导致很多官员因胡吃海喝伤害了身体,甚至有的官员葬送了宝贵的生命。 官场酒文化,我们应当大力谴责,谴责过后,更应该深刻反思一下,究竟谁造就了这种畸形的酒文化。 其一,价值观的沦丧亵渎了酒文化。市场经济,物欲横流,一些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灯红酒绿的奢靡之风盛行。 其二,软约束的机制宠坏了酒文化。酒文化的变异,很大程度源于我国人事干部管理机制的软肋,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位。不敢、不能、不便监督制约的弊病必然助长腐败,体现在酒文化中的行贿受贿、铺张浪费、擅权弄权、腐化堕落等大行其道。 其三,官本位的延伸侵蚀了酒文化。“官大一级压死人”,当官的一言九鼎,做普通百姓的只有俯首贴耳的份儿。没当官的敬当官的,小官敬大官,一些官员的花天酒地、胡作非为,也就只能听之任之了。 要想破除这种畸形酒文化的禁锢,一方面必须管住权力,让权力运行透明,不要让权力有寻租的机会,不要让权力拥有“自己吃喝,别人埋单”的机会。加大惩罚措施,不给“大吃大喝”者可乘之机,才能有效消除干部的“陪酒”、“酗酒”现象,避免干部成为酒文化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公务不喝酒,领导带好头。组织部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检查,切实纠正干部吃喝风,对违纪者祭之以必要的纪律处分,正风正纪。 酒文化本没有错,错在酒文化与官场、公务消费甚至腐败等纠结在一起。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官场上的大吃大喝得到了有效遏制,酒文化在官场上逐渐淡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通过对“四风”等不良风气集中整治,社会环境变得更加风清气正。相信不久,畸形的酒文化在官场会很快销声匿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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