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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营销”营销的是犯罪温床

2014-01-29 07:53  鹿永建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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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日起开展打击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并重点打击“色情营销”以及低俗炒作行为。有针对性地打击“色情营销”,确属远见之举。

眼下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福祉,但网上淫秽色情有回潮势头。一些互联网企业经营者追求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影响力和经济效益,介乎色情与低俗之间的擦边球行为因此越来越常见,“色情营销”有成为潜规则的苗头。

在一些颇有影响的门户网站里,如果说明目张胆的“AV女星”、“色诱”信息还不多,但是“偷拍”、“走光”信息却是比比皆是,甚至每天花样翻新。更令人讨厌的是,往往是打开一条严肃的时政新闻,右侧已有网络编辑为你准备好的“偷拍”、“走光”画面,直奔你人性的弱点而去。

公然在网络上进行赤裸裸的色情传播为绝大多数人所不齿,但这种“AV女星”、“色诱”、“偷拍”、“走光”在很多网络工作者那里却被视为无伤大雅。然而研究表明,人在青春期接触到的色情信息能够进入其内心并牢牢抓住此人,可以导致青少年甚至成年人去寻找更加露骨的色情信息和行为,并对露骨的色情失去辨别力和抵抗力。一些缺少关爱和帮助的少年,就是这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让擦边球的“色情营销”在网上不致成为打不死的小强,必须首先在社会上达成共识。目前有不少成年人在这个问题上是双重标准、双面人格。一个网络工作者,可能在家里不会让孩子看这种他觉得“有害”的信息,但是在公司上班时则会为了追求业绩而处心积虑地设置一些“AV女星”、“色诱”、“偷拍”、“走光”信息。殊不料,一旦此类信息进入互联网,就不可能不让孩子看到。更何况,身处这种信息的大海之中,众多成年人看人看事的“情色”口味一天重于一天,情趣的健康程度越来越走低,想回转时要付出巨大代价。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一段时间,而以法律等手段狙击“色情营销”现在只是刚刚破题。

(新华社记者 鹿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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