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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政府败诉彰显法律平等

2014-02-12 07:57  梅剑飞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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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法院要求,过去较难向社会公开的政府败诉判决书也要放到网上晾晒。据媒体昨天报道,北京市一中院近日连续公开了4起区政府败诉案件的判决书。(2月11日新华网)

相对于以前对“民告官”现象的遮遮掩掩,如今对此类案件处理公开的信息透明度得到大幅提升,连续公开4起政府败诉案件,把“敏感”公布于众,彰显了民众与政府之间发生纠纷,法律从中裁决时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

公开政府败诉,这是法治的进步,体现了法律的绝对权威,展现了维护人民权益,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类似情况积少成多,会形成涉及政府官司,胜诉与败诉都会坦然公开的常态,而这种常态将对政府部门如何开展工作产生积极影响,将进一步倒逼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政府部门权力规范运行。

过去一些地方的一些政府部门,开展工作容易陷于粗暴行使权力、权大于法的怪圈,在执法方法和步骤上,不能科学恰当面对问题,如此一旦简化了流程、逾越了程序,最终会遭遇“民告官”的结局。但是,一些政府部门不怕被告,原因是即使被告而输赢并不重要,输了别人也不知道。长此以往,会对政府形象构成伤害。

当官司会输,而且输掉也将要公开的时候,这一切,对政府部门应有所警示。政府部门将无法对输掉官司无动于衷,因为被告或是输掉官司终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毕竟会致使自己形象受损。而如何避免政府公信力的流失,显然要减少被告的几率。这时候,对政府提出的新命题是:一方面是“依法”,倡导法治精神,强调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政府越权滥权一样会被追究问责,被告后输掉官司也在常理之中。

所以打造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应是不折不扣的工程。另一方面是“透明”,促使政府依法行政,需要政府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决定》文件指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梅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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