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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票做记号:如此追贼线索不宜倡导

2014-02-12 15:12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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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福州的琼琼(化名)刚满10岁,春节期间收到了不少压岁钱,琼琼将其中的三千余元存在自己的储蓄罐里,可没想到前天午睡起床后,发现储蓄罐不见了。“小偷会不会拿钱到小区商店去买东西呢?”琼琼想到自己的压岁钱上都贴有标记,便拿来一张新百元钞票,上面同样也贴着心形标记,到小区各个商店去询问,是否有人拿着类似的钞票来买东西。(东南网 2月12日)

琼琼当时给钞票做标记的初衷只是觉得好玩,没想到不经意的动作成为了一条强有力的寻贼线索,帮助她顺利找回了压岁钱。琼琼及家人当然是无比庆幸,旁观者可能对此有所启示,认为在钱上做点小标记,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但是,笔者以为,如此特殊的“寻贼标记”只是个案,不足以也不应该成为防窃妙招。

首先,这次窃贼疏忽,在附近超市购物致使暴露目标,倘若他到异地消费,再有记号也是枉然。其次,金钱是流通的。如果别人和琼琼一样有做标记的癖好,那你做一个标记,我做一个标记,届时即使发现,双方各执一词,记号又如何能够成为重要证据?更为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都应该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涂抹。在人民币上做标记会加速人民币的老化、破损等。

故而,即便这里小孩子的玩性帮了大忙,但是这种“无心之招”还是不学为好。预防失窃、妥善保管才是真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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