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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分级亟须升级为行动

2014-03-03 09:56  郭东阳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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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14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著名编剧王兴东对于“儿童不宜”“电影分级”的建议,从未间断。日前,王兴东表示,经历过江苏连云港的儿童学“烤羊”事件,实行电影分级已经“势在必行”。

事实上,实行影片分级也是美、英、德、韩、新加坡等国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已然选择,并且积累了不少成熟的经验。但是,十几年来,我国的影片分级制度却迟迟未能出台,相关部门屡屡以“国情不适合”或“正在研究”回应民众的呼吁。

可是,近年来因模仿不良影视作品而导致的一系列未成年人犯罪事实,却活生生地告诉我们:实行影片分级,不是“国情不适合”,而是国情“正需要”,并且是迫切需要。

同时,“正在研究”也不应成为影片分级制度迟迟不能出台的借口和理由。一项新制度的出台固然不能不谨慎,但也不能指望一下子就把它设计得完美无缺,从而可以一夜之间解决所有问题。好制度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完善。

因此,当务之急是相关部门尽快拟定有关影片分级的《征求意见稿》。让业内人士、相关专家、教育工作者等各界人士讨论——具体哪些画面完全不适宜少年儿童观看,哪些画面可以让少年儿童在家长陪同下观看,某些画面占多大比例就可定为何种级别,以及制片方在影片发行前不按规定送审、分级,播放单位违规播出级别受限影片等行为该受到何种惩处?

总之,将相关的呼吁升级为行动,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影片分级制度,既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国内影视创作与国际接轨,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实现行业本身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可以说,既“势在必行”,又“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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