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防义举被反咬一口 正能量须法律护航

2014-03-05 09:09  朱忠保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据报道,珠海拟修订《珠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条例指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见义勇为行为人的,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一起又一起摔倒讹诈事件把道德撞得遍体鳞伤,让爱心很受伤。一个社会要形成稳定的道德秩序,要靠每个社会成员的“良知”自律,更要依靠法律“保驾护航”。

惩恶与扬善是法律的两个方面,要让“反咬一口”者付出更大成本,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机关必须责无旁贷地“替好人说话”,旗帜鲜明地站在救人者的立场上,让讹诈者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

社会并不缺少爱心,而是缺少对爱心行为的保护。一些人想做好事却又不敢做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有见义勇为者反遭受被救助人的诬赖,甚至被告上法庭的先例,极大地伤害了爱心,打击了公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当道德已经无法有效地约束某种社会现象时,法律就有必要及时介入。

不少欧美国家都制定了为好心人免责的相关法律。美国、加拿大称之为“好撒玛利亚人法”,该法规定,如果受救者认为施救者是肇事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新加坡的法律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3倍的处罚。我们的刑法中,虽已有对诬陷他人和敲诈勒索处罚的有关条款,但对于惩处诬陷见义勇为者,却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珠海市追究诬告者责任,有很强的现实性,是保护见义勇为的需要,是民心所向,是与国际接轨,期待能在客观上严惩诬陷行为,为传递社会正能量保驾护航。 (朱忠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