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无证生产的炖鸡鸭,两个政府部门都管不了?消费者刘育能买到没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后,发现自己投诉无门。(3月6日 《海峡导报》) 无证食品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市场上,监管部门非但没发现,面对消费者的投诉,竟还相互“踢皮球”。“一包炖鸡鸭”炖出了相关部门的“扯皮相”,难怪消费者苦不堪言。 那么,“一包炖鸡鸭”究竟该归谁管?我们不妨先试着理清质监局和林业局各自的职责。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是质量监督局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与认证,则是林业局的主要工作。相比之下,我们不难发现,这两个部门都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只不过,质监局的监管更为直接一些。因此,他们在“炖鸡鸭”问题的处理上互相推诿,并不意味着该类无证产品存在监管盲区,而是双方未能很好地理解各自的职责所在。 退一步讲,纵使双方还未理清类似问题该归谁管,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是两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不能放任无证食品在市场上继续流通。实际上,净化食品市场需要双方的相互配合,互相协作。依笔者之见,两家部门完全可以先将无证产品“下架”,首先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之后,再坐下来认真探讨分析“盲区”,划分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头处理此事。这样,既解决了眼下的问题,也可避免类似尴尬的发生。这才是务实为民该有的做法。 消费者打官司讨说法,不单是要弄明白谁是无证食品的监管单位,更是希望能借此换取绿色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环境。“一包炖鸡鸭”竟然难倒了两个部门,逼得我们最终要靠法律来维权,这真是典型的扯皮“活标本”。食品安全事关民生大计,扯皮既有损政府公信力,又有碍民生福祉。虽然,此事已走上诉讼程序,但两家部门不能坐等归判,而要主动作为,别让我们继续忍受“精神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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