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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治安管理”能解决医闹之困?

2014-03-12 10:09  图八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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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表示,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借口,他呼吁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3月11日《京华时报》)

人大代表建议,让医院像机场、火车站一样,纳入治安管理范围。可见,代表们对伤医害医行为,已忍无可忍。医闹已经成了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任何时候,出现伤医害医的行为,都是我们不愿见到的。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的理由。因此,笔者认为,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范围未尝不可。

但是,这么做就能成功解决医患纠纷了吗?我看未必。真正引发医患纠纷的矛盾解决不了,再多的外部改变也触及不到矛盾的核心问题。因此,治安管理的介入或并不会对伤医害医行为的根除有多大帮助。最多就是管理人员以更快速的速度,达现场控制事态而已。

要真正解决医患矛盾,还是需要各方充分协商,制定联动机制。该由哪负责的由哪负责,该怎么调解的由专业机构进行。当然,我们还是要坚决打击医闹的不法行为,以强硬的态度打压不法者的嚣张气焰。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整顿,清除医疗系统内的害群之马。

从更高级的制度设计改革来说,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因此,加强对医疗费用的公开也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将患者所用的药物进价与出价都进行公开比对。从细致入微处,解答患者的疑惑,解开患者的心结。我们不反对医院赚钱,但希望医院赚得清清白白,也要让社会看得明明白白。

其实,不管我们最终是否会将医院纳入治安管理范围,都不能改变医院救死扶伤的公益性。只要医院能从人道主义出发,从以人为本出发,从尊重生命的角度出发,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医院用了心,必能赢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当然,不排除个别胡搅蛮缠之辈的存在。可只要医院站在理上,对待他们又有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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