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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好垃圾费,宣传还需“进阶版”

2014-03-17 09:50  雅  婉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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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体报道了一些街道自从开展了垃圾分类并进入计量收费模式试验阶段的工作后,居民的垃圾费比以往难收的情况。“街道环卫站靠收取垃圾费维持正常运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后,对居民分类投放提出要求,有的居民借故不交垃圾费。原来只能收40%至60%的费用,现在收费率更低了。”越秀区城管局负责人说。

其实,出现这样的情况,部分原因是居民与街道之间的信息不畅通所致。一方面,居民认为,环卫工人已经不上门收垃圾,所有垃圾都要居民自行扔到楼下的分类垃圾桶里。单凭这一改变,居民难免会认为“已再无环卫工人什么事了”。恰恰相反的是,垃圾分类并不意味着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减少。事实上,在市民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之后,环卫部门还要专门组织工人对垃圾进一步装车、分拣以及基础终端处理等等,而这一系列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都需要市民缴纳每月15元垃圾费来进行补贴。而目前不足40%至60%的低缴费率已经使不少街道环卫站经费不足而无法正常运作,还影响了街道垃圾分类的进一步推进与普及。

这种居民与环卫部门的信息差需要进一步的宣传才能跨越。目前来看,相关部门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主要侧重在“市民怎么做”,在贯彻了一段时间后确实大大地影响了市民的习惯,有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不妨普及“进阶版”,让市民多了解垃圾投放后的后续工作以及资源利用及相关处理方式。如此一来,既向市民灌输了垃圾分类知识,又化解了“垃圾费白交”的误会,更可以让市民对环卫工作多一点理解。

另外,居民生活垃圾费标准源自1994年的相关文件,而且一直都是依靠街道环卫站每月派人上门收取,住户自觉缴纳。于是,自从有拒缴垃圾费的情况以来,居民与环卫部门之间矛盾渐现。由此可见,无论是垃圾费收费标准还是收费模式,恐怕已略显僵化。相关部门不妨考虑对生活垃圾费的细节问题进行科学的数据分析和论证,并在充分征询市民意见后作出合理的调整,这样才能为广州的垃圾分类做好配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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