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幼儿园为啥迟迟不移交产权? 按照福州市政府的规定,2010年后新建小区的配套园都必须“姓公”。但是,许多小区建在2010年前。虽然,其开发商在拿地时为了享受优惠政策,曾经承诺过会将配套园移交给教育部门,然而,他们最后却背信弃义,没有兑现承诺,致使这一部分配套园依然笼罩在私权之下。 与此同时,教育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对接相对滞后,两者之间缺乏高效的沟通机制,继而影响了工作效率,这给开发商出租幼儿园提供了可乘之机。该姓私的姓私,不该姓私的也坚持姓私,小区配套园的权属问题变成了一盆浑水。实际上,这既是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又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 开发商浑水摸鱼,大发不义之财。居民们则一头雾水,为孩子入园花了不少冤枉钱。笔者认为,对民营资本所承担的社会义务,除了加强监管之外,还应该“鸣锣示众”,将其彻底公开在民众面前,使其高度透明化。当然,小区需要建设配套园,政府部门在制定某项政策时,又何尝不需要制定与政策相配套的实施方案呢? 笔者认为,政府部门与开发商过招,不能轻信其承若,而必须与其约法三章,并规定,一旦其违约,必将追究其责任。然而,更为关键的问题是,某些政府部门若要浑水摸鱼,与开发商同穿一条裤子,那就是法律需要严厉打击的漏洞了。毕竟,小区配套园一旦改姓“公”,其收费标准必将受到限制,这将直接影响政府投入。这会不会是部分配套园迟迟不能改姓的原因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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