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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隐蔽拍摄”变成另类“狼来了”

2014-03-24 16:33  娄献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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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爱心接力帮忙找小孩子,却不知这只是在拍戏,剧组,这样真的好么?”22日上午10时36分,网友“HHH达子”一条微博惊醒不少热心帮忙寻人的福州网友。原来,前日由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到福州隐蔽拍摄,女演员在解放大桥一带向过往市民散发寻子传单被不少人当真了,之后传单被发到网上,热心网友还帮忙转发寻子。(3月23日《福州晚报》)

“隐蔽拍摄”不是陌生的概念。早在几年前,某些电视台就在各类“真人秀”节目中频繁采用这种拍摄手段。尤其在电影频道的《爱猜电影》栏目中,隐蔽镜头不仅让观众看到了嘉宾的演技展现,还还原了普通人在真实生活里的状态,对提高收视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在公共场合“隐蔽拍摄”,自然也是为了增加影片的现场感和真实感,就制造舆论,扩散影响,提高票房价值而言,应该一次成功的炒作。

但是从这种“隐蔽拍摄”所产生的社会价值来说,我认为绝对是一个负数。首先,剧组大概忘记了现在已经是“自媒体”时代,社会面上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通过网络发酵而引发轩然大波。《失孤》剧组在解放大桥一带散发寻子传单,致使许多网友信以为真,不少人帮忙转发,其实是对市民善心的一种透支和利用,是另类的“狼来了”。

假如以后真的发生了儿童走失事件,网友们是该相信还是不该相信呢?很可能,因为有《失孤》“隐蔽拍摄”的前车之鉴,人们会误认为又是“一场游戏一场梦”,从而漠然处之,不转发,不帮忙了。果真如此,不但互联网的活力会受到影响,也可能会给作奸犯科之徒留下可乘之机。

在笔者看来,“隐蔽拍摄”可以有,但是不可以滥用。尤其涉及到公众较为敏感的心理问题时,更应该把握好程度,慎之又慎。当然,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被“隐蔽拍摄”的路人醒悟过来之后向拍摄者主张“影像权”,也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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