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很多人痛苦的广场舞又出故事了。这次是在温州。据温州都市报报道,为了对抗广场舞,温州市区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住户们下了血本。在业委会的牵头下,新国光商住广场600余位住户一起出钱,凑了26万元,买了一套扩音设备“还击”广场舞音乐。只要他们对面的松台广场上开始跳广场舞,业主们就利用这套设备播放警报声和唢呐音乐。据悉,这套设备叫做远程定向强声扩音系统,可以把声音集中到一个方向远距离传播,并保持足够的声压强度。这种专业设备一般是用来强声驱暴、灾害事件(地震、洪水等)指挥调度的,很少有私人会买。 别说购买了,如果不是精明且善于采取集资方式办大事的温州人出此奇招,这种“高大上”的玩意很多人连听都没听说过。但这件事显然不能停留在简单的“你吵我比你还吵”或者拼硬件、拼技术的层次。回顾广场舞这个东西的由来,不难发现它的产生是存在于正面叙事之中的。“全民健身”、“老有所乐”、“紧跟时代脚步”之类的主流价值观词汇都曾经被用于广场舞,喜欢跳舞的人群自然也不会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为世人所不容的事情。说白了,政府提倡、社会参与,何乐而不为。甚至,从广场舞的整齐队形和喧天音乐中,可以一窥某些大型活动中,主办方求大求闹,希望以规模赚眼球的心态。古人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诚不余欺也! 相应地,有喜欢热闹的,就有喜欢安静的。对抗的产生,自然而然不可阻挡。无论是附近居民高空泼水泼粪,还是忍无可忍的老大爷放狗放枪,抑或理性地与舞者们探讨谈判,都是个人自发的行为。但个人的力量在面对广场舞群体时,必须承认,还是不那么给力的。于是,温州的业主们自发走上了群体对抗的道路。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有选择暴力,没有激化矛盾,而是相信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硬道理。面对这样可爱的群众,我们的管理者没有理由继续坐视下去了。 据跟进报道说,当地打算出台曝光制度,对于市民投诉量大的文化团队,会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总的来看,这还是亡羊补牢的思路。在我们习以为常的城市管理中,许可证、资格证多如牛毛,既然如此,不妨也用在广场舞的管理上。谁有资格谁组织,谁组织谁负责,再有扰民的情况出现,轻者吊销资格,重的该适用什么法律政策就适用什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跳舞容易,守规矩不易,且舞且珍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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