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0日,菲律宾政府不顾中国政府不参与、不接受国际仲裁的立场,向国际仲裁庭单方面提交了所谓诉状。菲方还利用媒体大肆炒作,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对中国进行不实指责。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加以拒绝。菲律宾滥用国际法律程序,对中方施压的政治图谋不可能得逞。 中国为什么不接受 菲单方面提起的仲裁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照会中方,将中菲南海争议提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对此,中方多次指出,中菲南海争议的核心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争议和管辖海域主张重叠争议。领土主权争议并不是《公约》规范事项,不属于《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因而《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不能适用。至于中菲在南海部分海域还存在管辖海域主张重叠问题,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早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有关排除性条款做出声明,将包括海洋划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排除于《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因此,中菲间的海域划界等问题,菲方不能在未经中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交仲裁。 众所周知,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二战结束之后,根据战后一系列国际文件的规定,国民政府于1946年从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复了这些岛礁。战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包括菲在内的国家,都承认或默认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事实。直到上世纪70年代,菲律宾才觊觎南沙群岛,并派兵悍然侵占中国的部分岛礁。这些侵占行为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国政府历来坚决反对,并多次要求菲律宾从侵占的中国领土上撤出。菲不但不改正错误,反而进一步挑衅,提起所谓国际仲裁,是非法的、无理的。 对于南海争议的解决途径,中国政府一贯主张由直接当事方协商和谈判加以解决。这既是中菲双方在一系列双边文件,如从2000年5月中菲关于21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到2011年9月的中菲联合声明等文件中所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是2002年中国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盟国家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一项重要原则。中方和绝大多数的签字方始终积极推动落实《宣言》。显然,菲方背弃了双边共识和《宣言》承诺,是一种严重缺乏国家诚信的行为。 菲方及其背后势力煞费苦心,欲强行拖中国进入仲裁,利用《公约》相关机制的缺陷,在仲裁庭组成和程序规则方面大做手脚,欲陷中国于不利地位。由此可见,菲方单方面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既违反了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又违背基本的历史事实,既背弃了国际道义,又背离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中国政府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于情有理,于法有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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