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今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其中之一是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受此推动,各地推出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措施:北京市卫计委发布《北京市社会办医指南》,包括支持公立医院在职医生创业办医,促进医生资源流动和医疗服务格局调整;天津加大社会资本办医引入,相关项目落地后将引资110亿,增加1万张床位;深圳出台新规,取消新增医疗机构距离限制。 近几年,放宽社会办医准入已成为医改大势所趋。2009年新医改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10年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要求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等。这些政策明确了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改革方向,但由于迟迟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使得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常常遭遇“玻璃门”,实际进展不大。 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要求医疗服务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国务院《意见》和今年国务院部署的深化医改重点工作,明确要求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力度,对社会资本办医实行“非禁即入”,并要求制定用地供给、财政补贴、放松价格管制等具体措施,将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分解到职能部门,以打破社会资本办医的“玻璃门”,保障民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许多方面的平等地位。这是推动社会力量办医政策的一大亮点,也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大利好。 北京、天津等地推出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措施,显示了国家放宽社会办医政策的带动效应。社会资本办医实行“非禁即入”,是社会资本在医疗服务领域享有“法无禁止即自由”保障的体现。社会资本举办的民营医疗机构,除了从事一部分营利性医疗服务,还能够按照非营利模式操作,为社会提供一部分非营利的公益性医疗服务——主要表现为向居民提供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与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展开竞争,用公益性医疗服务“争夺”居民手中的医保金,“争夺”政府投入到居民医保账户的医疗资金。这有利于释放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的潜能,缓解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破除公立医院根深蒂固的垄断性优势地位。 另一方面,普通居民长期以来对民营医院缺乏足够的信任,总觉得看病还是要到公立医院才放心;某些民营医院自己也不争气,虚假宣传、哄抢病源、过度医疗、欺诈蒙骗等屡禁不止。随着“非禁即入”政策逐步落实,社会资本办医将越来越普遍,在可预见的较长一段时间,民营医疗机构产生的问题和矛盾可能有所增多,医疗服务监管部门的责任压力也将越来越大。这对医改构成了严峻的双重考验——既考验民营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也考验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鉴于此,在大幅放宽政策限制、降低进入门槛的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服务特别是公益性医疗服务的监管,对民营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同时要做好应对、处理民营医疗机构可能出现大量医疗纠纷的准备,依法保障民营医疗机构的患者双方的正当权益,推动民营医疗机构实现完善的内部治理,用优质服务赢得广泛的社会信任,赢得广阔的市场空间。 尹大力(北京 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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